程启思不经意地说:“这里难道还有什么好吃的?”
事实证明,这里确实没有什么好吃的。唯一一家这时候开了门的饭店,只有羊肉汤和大饼。羊肉汤倒是挺鮮美,只是那肉粗糙得程启思这种从小到大没看过牙医的人嚼不动。钟辰轩一向讨厌腥的东西,羊肉自然是腥的,他喝了两口就皱眉头不肯喝了“你吃点吧,这里早上真的只有这种汤喝。”赵思翰笑着说,“我才来的时候也真的很不习惯。这里只产这些东西,你要不吃……”
程启思接了一句:“不吃就挨饿!”
钟辰轩无精打采地说:“这街上就只有这家有可吃的东西吗?”
这只是个丁点儿大的小镇,因为在湖边上,才会相对比较热闹。即使如此,昨天晚上程启思和钟辰轩来到这里的时候,也早已家家关门,害得两个人只能吃压缩饼干当饭。这时候已是早上九点多了,开门卖早饭的居然也只这一家。
“噢,我不相信会是这镇上的人。”赵思翰低声地说了一句,埋着头喝着热腾腾的羊肉汤,这里的人都是在这里住了很久的,没什么流动人口,死者身上没有财物失窃。这里离市区不算远,为了安全起见,他们都不会带很多钱在身上,当地人也知道这一点。何况,这里民风不错,挺纯朴的……”
“你就说凶手是他那个小团队里面的人吧。程启思笑着说,“别的人,没动机。是吧?”
正在这时候,有个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这是个身材瘦小的男人,脖子上挂了个很专业的相机,背上也背了个专装镜头的大包。他在靠墙的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要了羊肉汤和几个大饼,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刚才我陪你们来吃饭,叫同事去问他的话的。”赵思翰做了个不起眼的手势,指了指这个正在大吃的男人,低声地说,“这个人叫马山,是个挺有名的摄影师。他跟死者是好朋友,这次他过来拍照,顺便帮他们开车。你们应该知道吧?骑自行车也是很需要体力的,绕着湖环行至少也要三天,如果累了,可以把自行车扔上随行的大车,自己也上车休息。”
“哦?”程启思的注意力集中过来了,“那不就正是因为他的车抛锚了,才没赶上,这群人才会在那家旅馆投宿?”
“非常正确。”赵思翰喝光了他的羊肉汤,一张嘴油腻腻地发光,“不过你有一点说错了,他说不是车抛锚了,是因为他看见昨天的晚霞实在是太漂亮了,跟金色的油菜花相映生辉,所以他停下来找了个地方拍照,一拍就拍得忘了时间,一直拍到天全黑了,他们给他打电话也没听到。他也懒得再开车了,就在车里睡了一觉打算第二天赶上他们。”
“这样啊。”钟辰轩的眼睛有点发亮,“这就是说,那个队的人,住在旅馆里,完全是因为这个突发状况了?”
“对”赵思翰笑着说,一边招呼结账,“案发的一切基础都来自于这个突发状况。毕竟,谁都不知道,马山说的是真是假。但至少,他不像其他几个人,待在同一个屋子里。除非有人能证实马山昨天晚上一直在车里睡觉,否则,他的嫌疑真的很大。”
“是啊。”程启思有点无趣地说,“但是我们至少得先解决了他是怎么把那么高那么胖的一个男人弄进油菜花田,杀死他再自己溜掉的问题。我反正是想不出来了,你呢?”
他是在对着钟辰轩说话的钟辰轩笑着说:“这我也还没想出来,不过,我反而有另外一个想法。”
赵思翰和程启思都盯着他看,钟辰轩扬了扬眉头,说:“你们不觉得这个手法很像是现在很流行的那种不可能犯罪吗?这并不是一种特别成熟的犯罪手法明白不?”
“懂了。”程启思说,“很成熟的犯罪不像这样,会更低调点,或者说,少点花巧,更实用。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钟辰轩说,“我倒觉得这个凶手有点玩试验的感觉呢,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多了那些日本的推理什么的,有时候,在书里或者漫画里面出现的,在现实里其实很难实现。这个你们懂,我也懂,但是没经验的凶手未必懂。”
程启思和赵思翰都点头,钟辰轩继续说:“很多手法在理论上可以成立,但是实际上操作起来是有难度的。这个凶手的心智还停留在这个程度。”他摊了摊手,“不管是不是个障眼法,至少目前,是蒙蔽了我们的眼睛,我们还没看出他这个魔术的关键之处。”
他又笑笑说:“凶手是谁,要猜出来很简单,但是他这个油菜花田里面的魔术变得实在很好,反正我现在还没想出关键来。”
“好吧,谁想出来了,谁请吃饭。”赵思翰说。
这个提议,被程启思和钟辰轩同时丟了个白眼。程启思说:“说反了吧?要请也是那个没想出来的人请啊。”
赵思翰摊摊手,说:“本来就是开玩笑而已。死者的东西我也检查了,他的笔记本有密码,我打不开只能带回去再说,或者会有些线索在他的电脑里面?”
“法医那边怎么说?”程启思问。赵思翰说:“没办法,这里的条件这么简陋,根本没办法做尸检。你有兴趣你自己看看去。”
他最后这句话是对钟辰轩说的。钟辰轩说:“得了吧,我也不是法医,不想动这个手。那尸体也没啥好验的,我看了一看,就是我们出来那时候才死没多会儿的吧,血还是热的,皮肤还是柔软的,更不要说尸斑什么的了。死因也非常明确,刀子从背后刺入,一刀致命。我想知道的一点就是——他死之前有没有吃过什么药?还我想看看凶器“行我记下了。”赵思翰说,“我会叫法医那边注意的。不过……”他嘿嘿地笑了笑,笑得晒得黑黑的脸上两团红,“我看,等验尸结果出来,你们早都回去了。”
程启思啧啧地说:“这就是你们的效率?”
“小地方,比不得你们那儿。”赵思翰说。程启思对着他的脸看了半天,笑着说:“瞧瞧你的脸,都晒出高原红来了。”
这里本来就是高原,待久了,可不?,赵思翰说,又在程启思肩膀上擂了一拳,“你小子也晒黑了吧,不过你这黑,我看是在海边晒出来的吧?说,你小子跑到哪里逍遥去了?你有那么长的假?你这皮肤,不是三五天能晒出来的!”
他又瞅了钟辰轩一眼,说:“你也晒黑了,呵,你们公款旅游啊?”
钟辰轩涨红了脸,程启思也说不出话来了。
这附近有些当地人搭的帐篷,也算是农家乐,会有些烤羊的晚会什么的,虽说有些商业化,但对于在城市里待久了的人,还是相当有趣的。
这里实在是个很美的地方,高原上早晚温差很大,到了晚上已经很冷了。青青裹着条黑底绣花的大披肩,披肩上居然是只造型十分夸张的青蓝色的凤凰,在火光下看来,十分醒目。这种地方,披上这种大披肩实在是很温暖的,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火边,眼睛呆呆地看着天空。
程启思挪到了她边上去,递给她一杯热奶茶。青青回过头,对他笑了笑她有双十分灵动的眼睛,这一笑,脸都像是鲜活了起来。
“谢谢。”
程启思并没有在她的脸上看到过悲伤,他甚至不知道她当时的惊骇是真还是假他问道:“你跟死者认识很久了吗?”
“很久了。”青青把下巴搁在膝盖上,她的眼睛看着远处。夜里的湖,漆黑而神秘。
星星似乎伸手可及,天空清澈得让人不可置信。这一片没有油菜花,只有青草和粉的白的黄的野花。“他是搞摄影的,我一直当他的模特儿。嗯……他在这圈子里,挺有名气。户外运动也是他的爱好,只不过,太危险的,他不会做。比如,登山。”
程启思没有掩饰唇角浮起的一丝微笑,他说:“那是,摄影和户外,都是烧钱的。他家里还有什么人?”
“他父母死了。”青青说得很坦然,“我跟他同居几年了。”
程启思知道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很不礼貌,但不能不问。“为什么不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