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_我记得你眼里的我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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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你眼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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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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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吗?”那个声音带着独有的娇媚。

“有点浓,不过很配你。”

“这头发呢?”

丁启瑄发现她新烫了头发,风情而成熟的波浪,“很好。”

“就是很好吗?没有其它的夸奖?”

他用指头拨弄着那蓬松的头发,“你低头看看,是不是还有其它的夸奖。”

黎兰瞥了一眼,杵上了他脑门,“死相。”

翻滚中黎兰的卷发象一团烟雾,遮着她扭曲的五官,有些缭乱。丁启瑄的汗水滴到她身上,象砸在玻璃上的雨水,蜿蜒着淌出一道道水痕。

天色渐暗,外面的车灯路灯晃进屋内,有着影影绰绰的杂乱,就像床上的狼籍一片。身下的真丝寝具被浸湿后,腻得贴在一起让人更觉湿滑。应该换一套棉质的,他想着。不过,黎兰喜欢繁琐而奢华的东西,就像这房间的摆设,不大的套间内,摆放了几款欧式的家具,显得空间陡然狭小起来。算了,他决定什么都不说,还是去洗个澡吧。

正欲起身,对方拦腰拽住,“他今天出差。”

他拍拍那只手,“知道了。”走进浴室,那股疲乏又涌了上来,他看看镜子里那个年轻的面庞,想从上面找出答案,无论气色还是肌肤,都是无可挑剔的健康,那疲乏从何而来呢。他把自己浸在浴缸里,期望用温热的水带走那份莫名的东西。

没错,丁启瑄就是时下人们口中的小三。略有不同的是,他这小三是从正室贬下来的。

黎兰是他的大学同学亦是彼此的初恋,两个人从最初的一瞥就互有好感,中间的过程快得可以忽略不记,没到大二就开始校外租房过起了小夫妻的日子。只是在大学毕业时,对方比他更早清醒了过来。黎兰说,青春太可贵了,短短几年就消失殆尽,耗不起时间等着丁启瑄来给她拼出一片天了,不如趁着年轻还有资本,换出一片天来。

没有怒吼没有指责什么都没有,他悄声退出了对方的视线。既然自己给不了,干嘛还拦着人家奔向幸福的脚步呢。黎兰结婚时,正好是他们毕业一年的日子,同学们的联系还紧密,半数多的人去参加了婚礼。丁启瑄没去,不是他难过或者难堪,而是没兴趣,对方风流倜傥抑或中年秃头都跟他没关系了。结婚请柬上那个名字对他而言,是前尘过往了。

然而就在他打算重新开始的时候,黎兰找了回来,看着她低头哭泣的样子,丁启瑄心软了。这个女孩从颤颤巍巍跟自己拉手开始,从分着吃一个煎饼开始,四年的时光就牢牢的绑在一起。没要过昂贵的生日礼物也没提过任何过份的要求,就是跟着他坐公交车,吃食堂,两个人最大的奢侈不过是他拿到奖学金时去麦当劳不管不顾的点上一堆汉堡薯条。大三那年,因为措施失误黎兰中标了,她硬是自己躲在出租屋里,一周的时间吃了五斤红糖五斤鸡蛋。反过来还安慰他,说这是最滋补的法子,多少老母鸡都比不上,可那过后,足有一年的时间不碰鸡蛋。对她,丁启瑄心里是有愧疚的,今天这个局面,是他默许的。

黎兰端着两杯红酒走了进来,微闭着双眼的丁启瑄有着让人沉迷的英气,从那个青葱少年走到今天,十年的时光把他雕琢的愈发沉稳。不得不承认时光对男人,似是剪刀,去除多余的枝杈让这棵树变得丰盈饱满;对女人,则是刻刀,留下纵贯前后的蛛丝马迹。如果时光倒流,能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那一定是眼前这个人了,可现在他们的关系只能停在这,多一步都走不下去了。

黎兰不喜欢后悔,只是偶有难过。苦苦追求的财富得到后,背后的空虚和孤寂象刻骨的毒瘾,夜不成寐。坐在那个欧式风格的大客厅里,她想念出租屋里的每一件物品。从小到大,黎兰就看着父母为了钱吵来吵去,甚至大打出手。她不明白,钱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两个人恶语相加,仅仅因为多给爷爷寄了五十块钱,她妈妈就让全家吃了一个月的清水白菜。她有点反感妈妈,那个对钱斤斤计较的人,发誓自己的将来绝不要这样。

与丁启瑄在一起后,了解到对方的情况,她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要让钱成为他们之间的问题。同宿舍的女生会在生日那天收到毛绒玩具、玫瑰花,还会有浪漫的烛光晚餐,她告诉自己那是噱头,无意义的折腾。对着丁启瑄,她什么都不提。那时候他们没有钱,可快乐和幸福弥漫在每一个毛孔里。她问自己,能拥有那么深情的眼神,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吗?临毕业时她想带丁启瑄去见父母,她妈妈知道他的家境时,只冷冷的抛下一句话:看看我就知道你以后什么样了,别怨我没提醒过。这话让黎兰体验到什么是不寒而栗,第一次她开始反思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

黎兰明白,现在不过是仗着丁启瑄念旧日之情,消耗着多年前存下的感情,整存零取总有结束的一天,他也近三十岁了,没可能永远这样下去,维持一天是一天吧。她不喜欢思考这个问题。

“晚上想吃什么?”她把红酒递过去。

“叫外卖吧,吃完饭再回来,太麻烦了。”丁启瑄转转杯子,轻啜了一口。

他们的作息是有规律的,在大家都吃饭的时候要竭力避开,撞上熟人或者同事是很尴尬的事。九点之后餐厅进入收尾他们才开始晚饭时间,选择的地点均是僻静的私家菜馆,一个人先进去,五分钟后没见出来,另一个人再进。吃饭时没有聊天,仅仅是吃饭,在外人看来,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的正常男女。这许多年来,竟然也幸运的没出过一次纰漏。燕都是个大城市,大城市就有大的好处,只要小心,到处都是陌生人。

“最近很忙吗?看你有点累。”黎兰轻轻给对方擦着后背。

“是有点累,开不完的会,见不完的人。打算下周跟同事去踢球,锻炼一下身体。”

“去吧,就你们那整天吃吃喝喝的劲,多好的身体也撑不住。”

丁启瑄工作的部门是外事处,每天迎来送往,国内国外交流访问总是排得满满的。起初他父母搞不懂儿子在燕都的工作,对别人介绍时一概说:政府部门的。他给解释,你们看电视上报道领导视察时,遇到下雨在身旁举伞的人,那就是他的工作。

父母很惊讶:“辛辛苦苦考上公务员,就是给领导举伞?”

他苦笑道:“这事也不是随便的人就能做呢。”

丁启瑄没有背景,考入燕都市政府这个名头响当当的政府部门,凭的只是过硬的成绩。在机关这样的地方,混事很容易,说不疼不痒的话,做表面漂亮的事让大家都过得去。丁启瑄信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在别人休息、娱乐的时候,他埋头苦干。下班后,他的办公室永远最后一个灭灯,他没有通天的亲戚也没有阿谀奉承的能力,能做的只是干好每件事。丁启瑄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拿着微薄而稳定的薪水,坚信四平八稳才是人生最高境界。他们对丁启瑄的教导很简单,这世界是公平的,没有承担那份风险,也不会享受到那份回报。丁启瑄自认没有生意人的灵活和魄力,他用兢兢业业的专注来换回相对等的成绩。比其它同学稍稍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个贵人——外事处处长范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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