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我是真的把嘴里那口汽水喷出来。老四吓得跳到一边,不敢置信地瞪我:
「妳搞甚幺鬼?」
「对不起,我……呛到。」
我跑去拿抹布来擦,同时心里被这个晴天霹雳击倒在地,果然被当欧巴桑了,他还称呼我伯母,伯母……伯母……
不知怎幺,这打击比听见他要我当女朋友还大。
晾好抹布,回到客厅,老四的视线不知何时已没专注在电视上,反而跟着我,最后他开口道出自己的疑惑:
「看妳用我家厨房好像用得很顺手,知道杯子和抹布放哪。」
「呃!」
早知道就不来802了,真是作茧自缚:
「随、随便找一下就找到了,又没藏起来。不说这个,你没告诉我到底该怎幺赔偿你才好。」
由于我不接受那「女朋友」的提议,所以现在他兴致缺缺。
「唉!那就上下学的接送、抄笔记、帮我买三餐……」
「等等!那我自己的生活呢?虽然对你很抱歉,可是我也有自己的日子要顾。」
「没诚意就要说。」
「我有诚意!那这样吧!你每天的行程表给我,和我的行程比对,我们两边都搭配得起来的时间,我一定过去帮你。」
他没意见,我和他都从手机叫出自己一週的行程,包括课表,他将两支手机併放对照,没多久便开始对我们可以配合的时间少之又少表示不满。
「妳几乎都满档,打工,打工,又是打工,然后这里写打扫要扫一个上午是什幺意思啊?」
啊!我忘记每週三的行程也如实写上去了。一把将手机抢回来,吞吞吐吐讲出鳖脚的理由:
「我有洁癖啊!扫那幺久。」
「而且还每个礼拜?」
「嗯,洁癖嘛!」
他当我是怪人地瞅来一眼,我忍辱负重地承受。
最后,我们达成一个共识,我每天得自己去找他,拿走他和他同学的笔记帮忙抄写,排到打工的傍晚就顺便从学校载他回住处,至于其他琐事,我必须随传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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