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学会了睡得极其浅,只要有人靠近我方圆百步,我就会醒。
这样极耗心神,我也比旁人睡得更久。
却也是无心得益,阿爹便以为我真成了个除了吃饭练功,就只会睡觉的傻子。
而后的五年,我也越来越自然地适应了这种永远绷成一根线的生活,我没有想过后悔,我没有觉得委屈。
如果不是我,一样会有另外一个人来承受这一切。
境遇给予你的,你觉得是灾难,便是灾难,你觉得是磨练,你就会有所提升,得到助益。
前提是,不考虑私人感情。
一旦考虑到爱情,那一切都完了。
我活到十九岁的时候,已经清清楚楚的明白,什么是我不该妄想的,什么是责任,什么是使命。
而我却十分清醒地,救了他,然后十分清醒地把他带回了苍云。
在他走了之后,我总是回想起初遇他时的场景。
在他目瞪口呆地看我赶走了那些追杀他的人,我一把握住他的手腕,我用我练习了十年的,最完美的如同稚子一样痴傻的笑,对他傻笑了一阵。
我说:走!
他没有躲开,他也没有质疑,更没有拒绝。
一切就像在很久很久以前,混沌洪荒时约好了一样,我会在这里等着,遇到这个人,然后把他带回家。
我庆幸,我在最好的时候遇到他。
我也恨,他在他最好的时候遇上了我。
整整十二年,在书信上能写的,却寥寥无几。
灯盏昏暗,帐外大雪纷飞。
我的记忆里空余一片蝉噪的暑夏,赤塘关前勒马,苍云终年大雪的气息从前方关隘传来。
他没有说话,半张脸藏在银色的面具下。
良久,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眼里带着些许笑意。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以往茫茫看不透的人生仿佛已经走到了尽头,而这尽头处,不过一马,一关,与一人。
在我人生最好的时候,我得到了最好的一件事,就是他也爱我。
第7章毫厘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