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背包鱼1
担心小妖们的眼睛被柴禾熏伤了,余春来之前就给编仓山这里采买了许多灯油,燃起油灯,借着明亮的灯光,余春来拿出针线剪刀,裁开一段麻布,再用柔软的棉布剪开做了几个口袋,换了粗的针线,没一会儿,就做出来一个斜跨的双层小包,一个加厚的系带式样的双肩背包。
“来,试试!”余春来拉过身边的一个小妖,将斜挎包挎在她身上,整理了一下,又亲自给他们示范了这斜挎包的用法,“这里两条系带,解开之后,里面内外两层都可以装东西,平时出去干活,带个手帕干粮还有清水什么的都很方便。”
“这个背包可以装的东西更多,下雨的时候,把这边翻转过来,还可以当做挡雨的披肩。”余春来将双肩包翻过来,里面是一层柔软的兽皮,可以拆卸的,平时外面的麻布弄脏了可以拆下来方便清洗,里面的兽皮很结实,就算拿来装木柴都不会弄坏,还能当随身的雨披用。
“这个好!咱们山里别的没有,各种兽皮很多啊。”一个女妖惊喜地摸着背包,她刚谈了一个男朋友,正想着怎么做了东西作为成亲礼物送给人家呢,这个背包的创意实在是太好了,又方便又实用。
“而且,以后有了幼崽,出门的时候,还可以把幼崽装在里面,总比留在家里放心啊。”另外一个女妖瞬间开发出了这个背包的新用途,并且从小妖手里将背包借了过来,尝试了一下,发现正面背着也很方便,顿时满意地点点头。
“背幼崽?这个也不错啊,不过这边就要另外加两条宽一点的系带了,这样幼崽在里面就不会晃来晃去了。”余春来说着,当场裁剪了两块长条状的麻布做成系带,缝在背包腰部的位置,再往腰间一系,背包顿时变得像是袋鼠的育儿袋了。
“做背包吧!多做点,大荒山有幼崽的妖兽肯定会买的!”女妖们叽叽喳喳地开始研究这个背包怎么做,现在倒是不担心浪费麻布了,这种背包要是卖出去,可比麻布赚钱多了,更何况,兽皮都不用另外采买,他们自己从垃圾山上捡一些,或者平时打猎的时候留一些就足够了。
手工活这种事情,最大的优点就是参与度高,哪怕是幼崽呢,也能帮着裁剪麻布,或者用裁剪好的棉布做简单的系带或者口袋什么的,大家齐心协力,一晚上就做出了十几个带兽皮内衬的背包。
完工后,一个女妖左右看看,将其中最小的一个雌性幼崽抱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在背包里,再背在身前,系上腰间的系带,掂量了一下,满意地笑了。
“怎么样?”围观妖兽看的十分眼热,到编仓山来的妖兽,全部都是一妖吃饱全家不愁的单身妖,对能有自己的幼崽这件事非常向往。
“太好了!以后有了幼崽,可以在里面垫一块软垫子,把幼崽放在里面,又安全又稳妥,走到哪里都能带着,打猎的时候还可以背在背上!”
“太好了!怎么早没想到呢?”众妖又是高兴又是懊恼,以前他们打猎的时候,除非特别柔软好看的皮毛会特意留下来,其他的都当成垃圾扔掉了,早知道就都留下来了,攒起来够做好多这样的背包呢。
余春来在旁边听的无语,担心这帮粗心大意的未婚妖把自家幼崽给闷死,悄悄用剪刀在背包两侧各剪了一个麻将那么大的通风口,这样,万一情况紧急需要把幼崽关到小黑屋里,起码不会闷死。
意外开发出了麻布的新用途,所有妖兽都非常兴奋,妖王殿下在众妖期待的目光下,不得不连夜派人下山去,准备采买大批的棉布和麻布,另外还有专门缝制背包和兽皮的粗针线,以及余春来重点提到的,可以去一些布店采买一些剪裁下来的碎布片的事情。
这是余春来在缝制小口袋的时候突然想到的,背包里面那些装小物件的口袋,完全没必要从整块的布匹上面裁剪,以前他去一些裁缝店买布料的时候就发现,很多裁缝店都会把剪裁下来的碎布片拿去论斤卖,比整块的布料便宜许多,而且颜色也更丰富。
果然,布料买回来之后,看到这些色彩鲜艳的碎布片,女妖都都很喜欢,和凡人世界不同的是,在大荒山的妖兽审美观里,生儿子不如生女儿,大多数妖兽都更喜欢雌性幼崽,咳咳,主要是因为在妖族,一般雌性都比雄性更强壮更能打架,生存能力也更强,很多妖族都是雌性们聚族而居,挑选族群里最强壮的雄性留下来当精子银行,其他不中用或者太弱的雄性,就会被无情地驱赶出族群……
这是一个女权主义极端盛行的族群来着。
想当然的,色彩鲜艳漂亮的花布,很快在女妖中间刮起了一股潮流风,原本这些花布余春来是买来准备做背包的小口袋的,比如给幼崽装个口水巾或者小零食什么的,结果,但凡从碎布片里翻出来一片漂亮的花布,很快就会被女妖们偷偷藏起来,有的还裁成一条一条的缝在一起编在头发上,把自己整成了原始部落酋长造型,这审美……余春来一点都没办法理解。
不过,好在做背包内衬小口袋,花色什么的不要紧,小妖们从剩下的那堆花色朴素的碎布片里,照样找出来许多可用的布片,一丝不苟地缝制了好多大小不一的小口袋。
即便如此,碎布片还是剩下很多。
余春来琢磨了一下,将几片碎布片缝在一起,叫来一个小妖往手上一套,正好能保护住柔软的手心,好像他小时候写字戴过的半截手套。
“这个好!以后出去捡柴禾摘果子什么的,就不容易受伤了。”小妖试着动了动手指,发现露在外面的手指依然灵活,期待地看了看余春来。
“做出来,就是送给你们的,戴着吧!”余春来笑着揉了揉他的大脑袋,小妖顿时美滋滋地跑掉了。
妖王殿下在旁边看得满肚子火!
该死的蠢奴!一看到这些幼崽就被迷晕了头,难道真像那个老狐狸说的那样,他和蠢奴的年龄差距太大了?所以蠢奴总是和自己聊不到一起?还有可能被别的年轻俊秀的男妖引诱?
妖王殿下漂亮的大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是时候给这个不知死活的蠢奴立个家规了!
成了亲的猫奴还想和别的猫一起玩?
别做梦了!!!
“殿下,来试试这个软垫怎么样?”正琢磨着家规该写些什么呢,那边,余春来将藏在针线篮子最底下的一块深蓝色绣着爪印的软垫偷偷摸了出来。
别以为他没看出来,这几天,妖王殿下看到别的妖都有背包,眼热着呢。
只可惜,这位现在还重伤未愈,大部分时候都只能维持在小猫崽子的形态,就算给他做了背包估计也是放在猫窝里落灰,余春来想了想,干脆用柔软的棉布,里面衬了一层棉花,给他做了一个软垫,上面用不同花色的碎步片剪成小猫爪印的样子,他不会绣花,只能做成贴片的样子贴在软垫上面,看起来像是一只小猫崽踩在上面留下的爪印一样。
“就知道蠢奴心里还是很爱慕我的,只是蠢奴面子薄,不好意思当众表示罢了,唉!都成亲了还这么害羞。这样是不行的,想想他们大荒山,每到猫冬季节,多少妖兽躲在洞穴里,闲着没事,哪天不忙着造幼崽的?蠢奴这么害羞,到时候他们怎么双修呢?”
想到这里,妖王殿下的眼神又忍不住冷了下来,该死的九天玄雷,好死不死的,不让他渡劫飞升就算了,因祸得福捡到了蠢奴,他也算没吃亏。可让他变成了这幅幼崽的样子是要做什么?
想当年他从幼崽变成大妖,可是足足花了十年的时间呢!
一想到未来可能有十年的时间,他和蠢奴都没办法躲在洞穴里双修,妖王殿下漂亮的大眼睛里简直都要冒火了!
他是幼崽的身体没错,可内心却住着一只单身了数千年的老妖啊!
苍天负我!!!
没等他纠结完呢,忠心耿耿的猫奴就亲自抱起他,将他放在了那块布满了爪印的软垫上,别说,这棉花做的软垫,确实比兽皮的松软许多,妖王殿下懒懒地在上面蹭了蹭,也忘记家规的事儿了,没一会儿就打起了小呼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