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许昭跟个半文盲似的,而且刚开始谈恋爱,不好意思暴露,只好假装自己听懂了。
再后来,他迫于生计接了国外电影的在中国推广曲,要和一个美国女歌星对唱,恶补了小半年英语,终于能听懂席天当初说的什么了,席天却再也不会对着他念英文诗了。
在他回忆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三秒了。
他打的席天的号码,接电话的人却不是席天。
是那天那个男人?
许昭的嘴微微动了动,看着正对着他的摄像机,道:“您好,我是席天的同学。请问席天在吗……您是?”
接电话的人是郑成。
席天还在睡觉。他睡眠质量很差,很难睡着。郑成怕手机铃声吵醒他,才迫于无奈接了电话。
席天的手机很少加联系人,郑成也从来没见过席天接过什么电话,看到居然是个有备注的号码打来的的时候,他心里还十分意外。
“哦,您好,我是郑成。他睡着了,等他醒来我让他打给你可以吗?”郑成说。
原来他叫郑成。
要不是现在是在演播厅,他真的很想问问,你到底是席天的什么人。
可是他不敢。他有什么资格去问呢。
屏幕上的倒计时还剩三十秒。
许昭在心底吐了一口气。
然后,张开了口。
他说:“IfIshouldmeettheeafterlongyears.HowshouldIgreetthee—Withsilenceandtears.”
许昭念的很慢,十分标准的伦敦腔,抑扬顿挫,当真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这是席天当年曾经对他念过的诗。
拜伦的《春逝》。
席天其实给他念过很多诗,但是此时此刻,在台上,他却只能想得起这么一首。
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我将何以贺你。
以眼泪,以沉默。
其实,他更想念的这首诗前面那几句。
“InsilenceIgrieve,Thatthyheartcouldfet.”*
倒计时在此时此刻跳到了0,许昭沉默的挂掉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