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也抱着和我一样的想法吧?”
雾尼说着,将浇着黑椒酱的牛排切开,带着血丝的半熟牛肉露出棕粉色的内里,一刹那,白千湾想起了盥洗室里断指上的血迹。
“你也喜欢吧,肉的味道,”雾尼低声说着,餐厅很安静,他的声音也很轻,“手指被钳子剪断的声响是‘咔’的一声,他的肌腱和肌肉很结实也有弹性。比这个,我是说软弱无力的牛排——好多了。”
总算开始步入正题了。
白千湾松了口气,他放弃粥开始吃甜品,一颗点缀着草莓的奶油蛋糕。
雾尼仍在轻声细语:“因为失血过多,只能用火烧烤伤口止血。断裂的地方被烧成黑色,皮肤肿胀,散发着烤肉的焦臭和隐约的肉香。”
白千湾插嘴道:“这个止血方法也太老旧了。”
“没办法,那里只有一把焊枪。”
“你以前是电焊工吗?”
“死的人是。”
“是这样?”白千湾抬眼,他咀嚼着草莓说,“还有另一起不知名案件。”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雾尼的眼睛失神,似乎陷入了过往的回忆,“那时候我还没有被媒体冠以‘食人魔’的名号。他的脸皮被我剥下来作为纪念,人皮真的很不好剥呢,使劲撕扯又很容易扯破,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晒干之后有股腥臭味挥之不去,苍蝇很喜欢在上边擦手。”
“我不懂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白千湾对他如何虐待死者的事情并不感兴趣。
“因为我厌倦了人肉,”雾尼放下刀叉,“最开始的时候不觉得,后来我发现人肉其实和牛肉的味道没有什么区别,你不觉得吗?小孩子尝起来像鱼肉,成年人的味道和牛肉是一样的,经过烹饪之后,吃起来更相像了。”
“所以?”
“我想试试食人族的肉,我猜味道是完全不同的。”雾尼笑道。
这又是什么想法啊?雾尼吃他自己的肉不就好了,晚上回到家用小刀削去胳膊表层的皮肤和脂肪,手臂抬高,径直用牙齿咬下一口,十足新鲜的食人族肉。这样不好吗?何苦冒险试图谋杀另一个人呢。
“这样吧,你可以尝试一下剪断自己的手指,”蛋糕吃完了,白千湾用沾着奶油的叉子指着雾尼的左手,“然后用焊枪烧灼到五成熟,原汁原味地试试味道。”
雾尼的眼睛在发光:“我就说你也有同样的想法嘛。”
“我没有。”
“你脸上写着‘无聊’两个字,”雾尼嘟嘟囔囔,“真是不懂,什么啊,难道你不想吃了我?”
切确地说,白千湾对雾尼的肉没有兴趣。对方如同一只直立行走的无毛猿猴,雾尼在他心里已经变成这种形象了,物种相似,基因相似,但眼前的怪物与其他人类大相径庭。雾尼像是完全是沉浸在自己世界的人,喜欢把自己的思维强行加在别人身上。不过雾尼最后一句话倒是说对了,他真的不想吃了雾尼。
白千湾换了个话题:“福金为什么没来?”
“她最近不太舒服呢,因为吃了太多东西,胀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