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串节奏急促的独奏猝然响起,鼓棒以肉眼捕捉不到的速度敲打着,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专注于青年这段投入而疯狂的旋律。
最后一个节拍结束时,青年扶稳了镲片,终于掀起慵懒的眼皮,于昏暗中微微挑起了嘴角。
方逸坤也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只知道鼓动的心跳几乎在那一瞬间停止,于平静无波的湖面中落下一片玫瑰。
涟漪散去,那一抹红却停留在心尖,久久不能忘记。
方逸坤徘徊于酒吧之中,怀着一丝微弱的希冀,或许可以和那位长发青年再见一面。
然而那青年并不归属于任何一个乐队,总是匆匆来去,午夜之前就消失不见。
有个叫赵昕的人自称认识他:“你说冯宁啊?他是我好哥们,我们都叫他辛德瑞拉,因为他十二点之前必须回家。”
“辛德瑞拉……冯宁……”方逸坤把这个两个字含在嘴边,耐心咀嚼。
他从赵昕口中打听到了关于青年的很多事,比如看似外表光鲜,其实性格懒散,又比如他为了照顾久病在床的母亲,不得不每天都在午夜之前回家。
与青年相关的故事简直说也说不完,他像是挖不完的宝藏,每一面都让人惊喜到熠熠发光。
也许是那一夜的酒特别醉人,方逸坤隐隐尝到了久违的,让人心跳加速的滋味。
跟随父亲参与各种宴会,对于方逸坤来说并不陌生。
这日父子二人并肩出席了父亲友人的寿宴,他端着酒杯,从容的和宾客敬酒,举止翩翩。蓝宝石袖扣衬着烟灰色礼服,相得益彰的矜贵。
他从一开始的紧张生涩,到现在的驾轻就熟。学会了在珠光鬓影中维持着应有的风度,面对女伴邀请,也渐渐懂得如何把持住应对进退的距离。
含着金汤匙的出身,俊朗英挺的面容,无数人钦羡他身上加诸的光环,却没有人注意到方逸坤唇边的笑意一直都是虚晃的,从未直达眼底。
直到大厅中央,一位长发青年出现,他的眼神才终于出现了些许动容。
郑广宏的六十大寿,被突然闯入的私生子搅得天翻地覆。
“你算什么东西,我没你这么个儿子,赶紧滚。”
青年清秀的面容因为这句话而出现了扭曲,他举起拳要挥打上去,却被扑上来的保镖反扭手腕,摔在地上。
在场的宾客众多,所有人都仿佛围观一场闹剧,甚至生怕沾染到青年似的,不约而同的往后退了一步。
方逸坤站在原地,也被他的女伴往后拉:“他自找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身份,活该。”
这句话落在方逸坤耳中,他恍然回想起了被甄心掌掴的那次,脸颊上滚烫到失去知觉的痛。
身份、地位、命运……谁决定的?又有谁能选择呢?
他正要走向前去,青年挣脱束缚站了起来,整了整弄乱的衣衫。他的膝盖被磕碰在地上,明显走得有些艰难,但仍挺立着脊梁,以一副昂首的姿态,独自走出了宴会厅。
一定要将他找到。
想要保护他,珍惜他,宠爱他。
从那时起,隐约不明的情愫,就悄然演变为了一见钟情的倾心。
再见面时,方逸坤已经是地心乐队的主唱。他给了鼓手一笔钱,让他回老家另谋生计,赵昕迫于无奈,找来了他的好兄弟救场。
“冯宁,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
对于眼前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的初次相见,但是在方逸坤看来,为了这第三次见面,他已经等得足够久了。
他抢过话头,迫不及待的直视着青年的眼睛,缓缓开口——
“方逸坤,主唱。我们见过的。”
这一眼望去,便仿佛已经望见了萦绕在他们之间,注定会纠缠一生的命运。
-番外《钟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