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点半。
今天开场的不是昨天那个斯文年轻人了,换成一个穿着露脐小衫的元气女孩。
“希望今天晚上能上一个合适的歌手,千万别像昨晚那样了。”
陈至视线盯着舞台,心里稍稍提起的说着。
“菲菲!菲菲!菲菲!”
这个时候,周围很多男同胞们开始大喊起来,声音那叫一个震耳欲聋。
“看来这个件菲菲的女生人气很高啊...也难怪,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只要唱的不差,这些‘牲口’们肯定会大力支持啊!”
同样身为男人,陈至自然能理解那些大喊的人的想法,他觉得要不是自己心里一直挂念着任务的事,此时注意力也全放在腰...呸,歌手身上了。
才刚上场没两分钟呢,名叫菲菲的女生都还没开始唱歌,只是说了两句话,已经有人开始送东西了。
什么香槟花篮,送的人根本连眼都不带眨的。
——他们之中很多人一个月都是只有三千的工资的。
“啧啧,这钱来的真容易。”
说不羡慕是假的,不过陈至知道,这也就是在台上的是菲菲罢了,换做其他人,根本没这么夸张,从昨晚的经历就能看出来了。
昨晚开场的那个斯文年轻人可没得几个人送东西哦。
……
菲菲下场的时候,很多人还是念念不舍的。
但大部分都是这里的常客了,所以没说什么再唱两首什么的,反正后天又能看到她了。
“怎么还是他们?”
陈至正期待后面上场的人呢,忽然又看到了昨晚那个摇滚乐队,当即就是眼前一黑,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
“千万别就开场歌手不一样啊,不然我真的想撞墙了。”他坐在位子上小声的祈祷着,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他感觉自己的周围一定是霉的。
周围人都嗨起来了,但他可一点都嗨不起来,反倒是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他觉着这乐队要是在台上再待久点,他心脏病都能犯喽。
换场的时候,他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生怕又看到熟悉的面孔。
“还好还好...”
等人终于来了,陈至一下松了口气。
这一次上场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大叔。
很沧桑,从他脸上磨砺出的皱褶,可以看出是饱经了生活的风霜。
“这样的人都是有故事的,应该会唱民谣吧...”
陈至心里猜测着,中年大叔和民谣,很配不是吗。
事实也跟他想象的一样,当那淡淡的带有哀愁的前奏响起时,陈至已经可以想到这是一首什么样的歌了。
周围也安静下来,显然这大叔也是个老人了,不少熟客都认识他。
陈至甚至听到旁边的一桌年轻人兴奋的小声讨论着,说终于等到老庞上场了。
“好像有戏...但似乎又不是那么适合。”
听着听着,陈至就开始纠结起来。
这时,满心都是任务的他,并没有注意到,不知何时那个一直在哭泣的女人,已经缓缓坐直了身子,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舞台。
如果仔细看她的双眼的话,可以发现她的目光非常呆滞,显然不是在看台上的老庞,而是因为其它什么原因给吸引了。
歌曲是一首回忆性的,带有淡淡的愁绪,像是游子在怀念远方的故乡,很能引起人的共鸣。
陈至倒是没什么,他毕竟是庐州本地人,此时没太多共鸣。
但是很多在座的人就不是了,他们有不少都不是庐州本地人,是皖省其它地方的,所以都有些感伤。
这也正能反应老庞的水平,不是随便什么人上台唱首歌就能引起人的共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