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峯岛是个好地方,我去过一次,那时这小岛还未被傻杰买下。
那小岛面积不大,绕着外围跑一圈也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岛上甚麽都没有,就只有一个沙滩、一所大别墅和别墅後一片小树林。
我没问傻杰是怎麽买到这半荒废的小岛,岛上那别墅是四五十年前一个富翁建来养老的,他死後就被别人买了起来,没发展也没人去,很快人们就慢慢忘记了城市接近边缘处还有如此特别的小岛。
我们之所以还知道这小岛,正因为这是我们高中时最常偷偷来的地方。每年暑假,我们总会有几天、甚至好几个星期在这里秘密渡假。傻杰看上了这里杳无人烟的宁静,我却看上了它另一面的特别。
这里就像电影里头的阴森魔鬼岛,夜半总是有雨,可它不一样的是,它下的雨总是给人一种浪漫而又哀愁的小雨,一点不像那种伴着轰隆雷声的暴雨,它显得更悠雅、更孤独。
望峯岛远离尘嚣,是个孤岛,岛上甚麽都没有,除了一所里头甚麽都没有的别墅,它还是不无所有。所以进入这一个领域的人们也将甚麽都得不到,没有网络也没有电话讯号,可能是接近边境的关系,连如报警般的紧急通讯讯号也可能接收不到。
「那地下室你没把它拆掉吧」我问。
「没有,原封不动,就像那时候我们建的时候一样。」傻杰按了几下电话,然後递给我,说:「就多了这些灯泡。」
我接过电话,萤幕里是那地下室的照片,果然还是跟以前一样,只是灯火通明了,不像当年那样暗淡无光。
当年这个地下室是我们三人自己建的,花了许久时间,是怕有人发现我们偷来岛上,就建个紧急藏身之处。
「我需要改造一下这地方,让它变得更好玩。」我看着萤幕残旧的房子照片,脑子里却出现了另一张构图。
「你说,我雇人去做就好。」傻杰似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嘴角也微微上翘。
我把原已画成简约图则的构思图交给傻杰,吩咐了一些还没画上去的细节。我问:「这样需要多长时间」
「你想呢」
「愈快愈好吧,我还要对着他们做戏。」
「半个月吧,我需要找些专业点的工程师,多多少少半个月差不多。」
「那我等你好消息吧。」
王志没有参与到对话里头,只是在一旁边吃边看着我俩的认真布置。他一向都是这样,万事都听我们的计划,毕竟论头脑的话,要他跟上我们多变而急湍的思维,还是有点困难的。
他是个思想简单的人,在他脑海里,也只有慾望这一块值得他去在意。
和我不一样,在我脑海里,也有慾望,但在我找到方法去解决它之前,我绝对可以装成另一个人,假装我是个普通人。
假装我是个可以原谅他们的人。
「华俊,你回来了」
那女人打开门,嬉皮笑脸地对着我,她不是真的天真得以为所有恩恩怨怨在一日间就可以消除
「是的,妈,我回来了。」
「能听到你叫我妈,我真的很感动。」
看,要是我去当个演员,说不定还能有dy-lebsp;人生不就是一场戏,要是演得好,就算没有奥斯卡金像奖,也能成为无冕之王,赢得奖项外的一切。
「妈,弟带女朋友回来了吗」
「带了,就在里头,先进来吧。」她说,还笑着补了一句:「他很紧张,是高兴的紧张,毕竟是第一次带女朋友跟我们见面。」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我也很紧张。
走进大门,这是一座敞大的房子,虽然并无瑰丽堂皇的多余布置,简洁的装潢却更显这房子的秀气,和高贵,不至於让其坠入世俗之中。
我们家原本选用的是微黄的灯泡,那是我妈在我小时候选的,她说这样家里的气氛会显得更加温暖,不像白皑皑的灯光那般显得冷冰冰而无情。
淡黄的灯光让我想起伦敦的夜景,那段路让人走得好似在回忆之中,带点寂寞,又带点优雅。
而家里现在已没有了暖和的黄灯,而换成了我妈口中说的冷冰冰的白灯泡。
这是那女人的主意,她说,黄灯暗淡枯寂,不似白灯般明亮夺目。
那时我没有异议,反正我妈不在了,独留我自己在这里,黄灯白灯甚麽的,早已不是需值得在乎的事。
如伦敦,暗黄街灯,还是需要回忆来陪伴,没有回忆的街道上,只有黄灯,又有何用。
甫进门便是客厅,其余的三人都坐在沙发上聊天,jmmy和他女友背对着我,待我爸向我打了一下招呼後,他们也回过头来看我。
「哥,你回来啦」jmmy站起身来,连忙也拉起身旁的女朋友。
「哥,你好。」
她双手叠放大腿前,像是很紧张地鞠躬。
真美,比照片中的她更美。
一袭纯白色晚装短裙,腰间系着一段小腰带,腰带上挂着两颗小铃铛,一举一动皆发出柔媚的铃声。因晚装剪裁露出单肩,比起把两边肩膀都展於人前,香肩单露更显得欲擒故纵,似是诱你看又不让你看。
身材匀称,该瘦的地方都瘦,该长肉的地方,尤其是胸前那处,也都好好地长肉了,加上修长的腿,配上精心挑选过的鞋子,这一整个造型,还真可以去选美了。
「我叫韩咏怡,你叫我咏怡就可以了。」
她把头抬起,我也用极短的时间打了打量她的脸蛋。
鹅蛋脸上泛着绯红,不落俗亦不脱俗。她美,虽说不上是风华绝代,却能说是会让人看了一眼就想看多一眼,然後再看一眼,百看不厌的那种美,加上她还附有一点点稚气在脸上,让人见了亦犹怜。
「咏怡吗你好,叫我阿华就可以了。」
「不行,叫哥。」
「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