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总有个声音在跟他说话,说着他内心的所有想法、考虑和情绪起伏,字字句句不离她。他无奈又无助,没有人能懂这种感觉,难道要他去找聂文涛那个憨憨吗?
阳光否认的摇头,吃喝玩乐找他还说得过去,其他...呵,不靠谱,他可不想再像上次那样让聂文涛当听戏一样听,没解决问题是真的,难为情也是真的。
虽是兄弟,但还要有所不能言不是吗?
他突然想:是不是所有的认真的情感总是那么令人伤感、折磨的人没了脾气,只剩一声又一声的无奈叹息?
是不是都像薇奥拉对公爵的感情那样令人怜惜?从不向人诉说爱情,隐藏在内心的抑郁像蓓蕾中的蛀虫一样侵蚀容颜?因相思而憔悴,被疾病和忧愁折磨着?像是墓碑上刻着的‘忍耐’的化身?默坐着向悲哀微笑?
阳光眨眨眼,笑了,只是这笑...要多苦涩就多苦涩,一脸疲倦。
“别想了,别想了。”他对自己说,声音慵懒充满无奈,“你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就跟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一个道理,2016,都他妈给老子滚蛋,重回花花世界老子还是一条好汉。”
阳光试图开导自己,蛊惑道:“阳光你看,你长相、身高、学历又不差,比曾晓高挑、白、好看、温柔的女生多了去了,想要什么样的女朋友没有,干嘛非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还是霸王花级别的!”
“对,就是这样。”阳光情绪高涨,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之后,他开始认认真真开车,广播的声音也再次入耳。
放的是首英文歌,唱的是什么他听不太懂,好像是为了证明他是真的开窍了、看明白问题了,他越是听不懂就越是用他那堪堪飘过四级的英语费劲的听着,在阳光的不懈努力下断断续续听懂了一些。
但听懂之后,他宁愿他没听懂,这几句听得最清晰。
“ihateyouiloveyou
ihatethatiwantyou”
......
“imissyou
htaftercoffee
htwheni’teat...”
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后,阳光啪的一下把广播给关了,好像广播里说的是洪水猛兽,魑魅魍魉。
车内很快恢复之前的安静,阳光尽可能不受影响,面上波澜无奇,勉强掩饰情绪,心却砰砰跳着。
他没事逞什么强?阳光真想给自己来一下子,对自己无语了。
在自己心脏砰砰直跳的声音中,心底藏起的话浮上水面:“可我还是只想走近她的世界。”他知道,他都知道,可生活还是要继续,所以他不得不。
像是不知道这句话一样,阳光强挤出一记灿烂的笑容,看起来阳光又温暖。心一股一股的闷疼,他却笑得更加用力了,望着路况的眼睛都蒙上一层薄薄的水汽。
※
进入城区道路,道上的车子明显增多,就算他心情再低落也将注意力放到路上来了,阳光一路小心开着车七拐八拐,在一次又一次的油门刹车油门刹车中,终于以龟速驶进了他小叔叔所在的小区,熟稔地将车开入小区里计时收费的停车区,扫码停车,一气呵成。
阳光边打开车门边给他小叔叔拨电话,视线瞟过后备箱,这么多东西,想让他一个人搬上去,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
“嘟...嘟...嘟...喂。”电话里传来声音。
“小叔叔”阳光很懂礼貌的喊了声,“我在你家楼下,东西太多我一个人搬不了,赶紧下来帮我吧。”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淡淡回了句:“马上。”就挂了电话。
几分钟之后,阳光听到铁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就看到朝他走来的小叔叔。虽同在一个学校,两人见面的时间却不多,上次见面还是去年暑假他在这蹭饭吃。
半年不见,小叔叔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身材保持的还是不错的,就是那万年不变的金丝边眼镜,短短的清爽头发,浅灰色的针织薄毛衣和同色系的裤子和鞋子,真是一点趣味也没有啊。
难怪三十五了都没对象,阳光撇撇嘴,有些嫌弃,见小叔叔走近又秒变一脸乖宝宝相。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阳光开始拍马屁。
“小叔叔,半年不见,小叔叔你还是那么容光焕发,精神抖擞,面若桃花啊。”
阳罪无语的望着他侄子,恨铁不成钢,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沉着声斥道:“不会用就别乱用,丢人。”
说罢,阳罪直接忽视阳光的存在,打开后备箱,看看他口中的很多东西到底是多少,总不能...
还没待他想完,阳罪就被后备箱里挤得满满当当的东西惊住了,尤其是那个醒目的大麻袋,身体抗拒的不自觉往后一仰,却被阳光给扶住了。
后者一副幸灾乐祸样,阳光强忍笑意故作严肃:“小叔叔,稳住,稳住。”还摆出一个‘咱们能赢’的加油动作。
气得阳罪眉头突突跳,瞪着阳光的眼神越发凛冽起来,他这侄儿是傻的吗?
看到小叔叔冰冷的镜片后射出来的冰凉眼神,阳光
(本章未完,请翻页)
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笑容秒收,有些怵地咽了咽口水。
毕竟他是来蹭饭的,太明目张胆了可不行,阳光尴尬的摸了摸鼻头,冲他小叔叔扬起一个大大的讨好笑容,声音贱兮兮的:“叔、叔,这么沉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搬呢,压坏了可赔不起。嘿...嘿...”
一脸狗腿样,阳罪简直没脸看,嫌弃的白了阳光一眼,无语的摇头,真不知道这性格像谁。
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些东西全部搬进家门,一切都安顿好之后,阳光立马四仰八叉的躺在沙发上作死鱼状,太沉了,手都要勒断了。
小叔叔还在储藏室忙活,阳光隐约能听见储藏室里的走动声跟捣鼓东西的声音,窸窸嗦嗦的,应该是在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
阳光偏着脑袋看向储藏室,今天小叔叔的表现真是令他刮目相看,没想到看起来这么瘦弱斯文一人,力气居然这么大,那一麻袋红薯说扛就扛,起码得有一百斤吧!想想他就觉得肉痛,真不是人干的活。
阳罪弄完从储藏室一出来,就看到阳光朝他这边露出的脑袋瓜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还有点佩服?
阳罪被阳光看得不自在,坐在他对面,冷着脸:“收收那表情,恶心。”
阳光嬉笑着,没脸没皮的说:“得嘞。”
应的倒是爽快,阳罪心想,瞅眼墙上挂的钟,下午两点。眼神状似无意的扫过沙发上躺尸的那位,那他应该是还没吃午饭的吧?得,还得给他弄吃的,真是个小祖宗。
还不等他开口问,当事人倒先不客气起来,“叔,我还没吃中饭的。”阳光捂着肚子装的卖力,一个劲把自己往可怜上说,“早上六点吃的饭,然后胃口还不是太好,吃得就少。”他往小叔叔那边瞟了一眼,可惜后者没什么反应,只定定的望着他。
怎么这反应啊?阳光心里有点打鼓,随即一个狠心,不行,这戏必须得唱下去!
“这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虚的慌,头都开始晕了,不会是低血糖了吧?”说罢,还煞有介事的捏着头,一脸痛苦。
剧本挺好,就是演砸了。阳罪怕自己看多了倒胃口,直接冷冷开口打断这虚浮夸张的表演:“要吃什么?我给你做。”
阳光急急出声,嗓门有些大:“蒸红薯!”
一出口,他也意识到这声音太洪亮了些,心虚的看了眼正冷眼瞅着他的小叔叔,忙轻咳两声,再开口时,又是一副要死不活的虚弱声,“蒸红薯那是不能少的,如果能吃到啤酒鸭就更好了,当然了,要是还有土豆炖牛腩,那人生就真的圆满了。”
阳罪起身去厨房做饭,却也逗着他:“想得倒挺美。”
“是呀是呀,众所周知,小叔叔最关爱侄子了。”阳光毫不要脸面的捧高他,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给衣食的都是父母。那在父母面前要什么脸面?能填饱肚子?
回答他的是阳罪的一声鼻音“哼...”
“嘿嘿...”阳光傻笑。
......
......
阳光一顿狼吞虎咽后,惬意的仰靠在椅子上,满足的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不得不说,小叔叔的手艺就是好,比爷爷的强多了。
爷爷的菜都一个味儿,就是没味!聂文涛做菜也是一个味儿,全是一股老抽味儿!爸妈做的菜啥味儿还真想不起来。一番比较之后,说起来还是小叔叔的菜做的最好吃,牛腩炖得真烂,入口即化的感觉,啤酒鸭真香,红薯又香又甜,好吃!!!
“嗝,额嗝...”就是吃多了容易打嗝跟放屁。
“啧”阳罪皱眉,嫌弃的不要不要的,“吃完自己收拾,等会我有点事要处理,没事别来书房晃悠,晃得我烦。”
阳光刚想说话就打了个嗝出来,只好用手比划‘ok’。
“五点半的时候,把阳台上的衣服收一收,天气预报说六点有雨,收之前,把你手给我洗干净喽。”说完,头也不回的往书房走去。
他看着小叔叔那危险的眼神,点头如捣蒜,干笑着:“呵呵...”真记仇,不就是小时候吃完鸡腿之后忘了洗手就给他收了衣服,油全擦他衣服上了,结果就被狠揍了一顿。
阳光冲阳罪的背影扮鬼脸。
他慢腾腾的收拾完,之后就斜坐在沙发里玩手机,直到五点半的时候才懒洋洋的起身去阳台收衣服,他小叔叔就是过的太严谨,没一点趣味。
果不其然,远处的天已经暗沉沉一片了,颇有风雨欲来的意味。阳光望着眼前壮阔的景象,手也没闲着的拿着撑衣杆捅着晾衣杆上的衣服,突然一个手没握稳,他看着看着就看到一个白色的东西从他眼前一晃而下。
阳光心想不会这么倒霉吧,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猛地一个抬头,发现撑衣杆上空空如也,糟了!小叔叔得剁了他吧!随后,便立刻趴在阳台围栏上往下看。
还好还好,虚惊一场,衣服确实是找到了,但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衣服没掉到楼底,不用惊动小叔叔就能拿回来。坏消息是:衣服掉小叔叔家楼下那个住户的阳台里了!得去找人要回来,真丢脸。
阳光认命似的叹了口气,他决定还是把衣服要回来比较靠谱,虽然有点丢人,但总好过被小叔叔撵出去吧?更何况人家又不认识他,以后也见不着,豁出去了。
※
这个楼盘里每层只有两家住户,小叔叔家是1802,那他家楼下就是1702。阳光秉着速战速决的想法,站在1702的门口,毫不犹豫地按响门铃。
他等了会才听到屋里头走动的脚步声,接着就是门被打开的声音。阳光抬眼正想说明来意,连草稿都打好了,却在看到门后那张脸的时候,却顿住了,全部的说辞都卡在了喉咙里说不出来。
你相信有一种缘分吗?是你兜兜转转满世界寻找的那个人,就在你身边不远处,只是你一直没发现。
阳光听到他心如擂鼓,还有细碎的撕裂声,就像春天到来种子破壳发芽的声音,此刻他觉得他的心里开出了花,他刻意压制着自己的呼吸,手握成拳掩饰自己的紧张激动,尽量不要表现得那么明显,可耳朵却不自觉红了。
门后那人看到他的时候也明显愣住了,曾晓挑眉诧异的看着门外的阳光,怎么是他?
关于阳光,哪怕半年未见曾晓却也还是记得的。毕竟你知道的,就像班主任一样,对两类学生永远记忆深刻,一类是成绩特别好特别听话的人,而阳光显然属于后者---爱惹事令人头疼的人。
曾晓比阳光先从震惊中回神,她刚想问阳光什么事,却看到他正呆呆的盯着自己,是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不应该啊。
阳光见曾晓用手摸她的脸,知道她误会了,忙收敛目光,平复自己的情绪,可惜喉咙发干,说出来的话有些哑:“曾教官,好巧啊,你住这?”
曾晓一听称呼,有些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自己,看来她也的确让他印象深刻啊。
“不是,这我朋友家。”曾晓挑眉,“有事?”
她还是这样有什么就直奔主题,连叙旧的时间都不给,阳光垂着眼,敛去了眼睛里的暗淡和失落,再抬眼时却捕捉不到分毫。
“我收衣服的时候,衣服不下心掉你家阳台了,想麻烦你帮我捡一下。”阳光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平缓,听起来没那么颤。
“噢,这样啊,那你等一下,我去帮你拿。”曾晓一听明白了,原来是想让她帮忙捡衣服啊,多大点事啊,瞧把他吓的,说话都抖,自己有那么可怕吗?
“好。”
曾晓冲他友好的笑笑,转身进了屋。
阳光在她转身之后才敢把眼神里浓郁的情感表露出来,看着她的背影全是疯狂的思念,但他害怕这些会吓到她,所以才故意收敛起来。
天知道,她那一笑对他的冲击有多大,心脏跳动的频率快得他都觉得他的心脏要炸了。人都是痴的,还好她转过去了没看到,不然就囧大了。
不一会,就看到曾晓拿着件白色的衣服走过来,他赶紧藏好情绪,不敢泄露分毫。
“是这件吗?”曾晓递给他。
阳光哆嗦着手拿过来,他也不想的,但控制不住哇!!太丢人了,阳光觉得他都没脸看曾晓了,“嗯,谢谢曾教官。”
声音跟蚊子哼哼似的,她耸耸肩没放在心上,“客气。”
“对了,那件事对你之后没多大影响吧?”曾晓突然想起野营的事来,正好碰见了,出于关心多问了一句。
阳光抬头见曾晓认真的看着他,一下没反应过来是什么事?面露疑惑的“啊?”了一声。
是真忘了还是故意不记得?她不确定,曾晓快速看了他一眼,也许是觉得再提及会丢脸吧,算了,那就当她没提过,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吧!
曾晓笑,“没什么。”
他被笑得一脸莫名其妙,却也笑了,带点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羞涩。
“要没其他什么事,我就关门了。”
阳光听了只知道看着她傻楞的摆手,“没有没有,曾教官再见。”
“再见。”曾晓朝他璀然一笑,随后关上了门。
他站在门口傻笑了会才上楼,眼里心里全是满满的笑意。
他喜欢的人就住在小叔叔家楼下,阳光拿起这件衣服放在眼前左右看了看,喜上眉梢,越看越宝贝,他太爱这件衣服了,简直是月老啊。
啊啊啊...他现在真的好想尖叫,幸福来得太快,他已经要飘了,上扬的嘴角怎么都收不回来,太开心了。他就知道他跟曾晓肯定有缘分,这不,缘分就来了。
他现在的心情用中彩票来形容也不为过,前面的阴郁情绪全部一扫而空,就是满足,他跟喜欢的人就隔着一层楼,就在他眼皮底下,在触眼可及的地方,能不高兴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