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_脉脉一水间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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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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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9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往后面指了指:“我在这里上班,我老板让我送东西下来给他,你的车子跟他的看起来好像,我还以为是他呢。”

慕梓探了探头:“我也在这里上班。”

我略微挣扎了一秒钟,终于选定了一个回应方式:“……这么巧啊!”

还没容我们的谈话继续下去或宣告结束,后面就传来三下短促的喇叭声。我一看,忙对慕梓道:“那个是我老板了,我把东西给他送过去。”

没等他回答,我就小跑几步离开,也顾不得会不会就此错失良机了,先让我定一定神再说。

周律师拿了文件,简单交待了几句今天的工作就走了,我回过身来,看见慕梓站在门口望着我,台阶下门卫正坐到他刚才的位置上去,应该是准备替他把车子开到地下车库。

我走过去,听见自己的语气已经十分自然:“你在哪儿上班?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们约了第二天晚上一起吃饭。

这意味着我们将有整个晚餐的时间来叙旧,这让我有些惴惴不安,在去见他之前,一颗心只觉得虚虚地浮着够不着底。

我主要是拿不准我家的事他究竟有没有听说过。在目前的情形之下,没听说过倒还好办一点,假如他听说过,却没有主动提出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就找他,那我该如何同他提出这个请求?

那天跟慕梓的晚餐吃到一半的时候,我确定了他还不知道我家的事。

想来也不奇怪。他的朋友圈和我的朋友圈格格不入,在校的时候都很少来往,毕业后更是彼此断了音讯;唯一可作为我们之间连接桥梁的,一是饶让,二是凌海遥。饶让大学一毕业就去了美国,大约功课很忙,一直也没再见过他和任何人联系,我家的事他肯定是不知道的;凌海遥从来不是多话的人,她当时把慕梓的名片留给我,意思就是让我自己联络他,也就是说,她并没有自作主张替我传话。

这样比较好。我和慕梓刚刚重逢,就算以前交情甚笃,也需要一些时间来重新培养感情,现在来向人家提那么大的人情要求,怎么都不合适。

倒是刚在餐桌前坐下来的时候他问了我一句:“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我苦笑。能不瘦吗?这段时间劳心又劳力的,我已经有很久都觉得胃里堵着团什么东西食不下咽了。

我对他说:“是啊,不是说体重三位数的女人没前途么?再说了,你不是也让我别长太胖免得嫁不出去,那时候没这个现实问题,现在可有了。”

他哈的一笑:“你居然还记得这个!”

我也笑了:“嗯呢,我很记仇的,你不知道?”

那顿饭是我们自从相识以来交谈最欢的一次。送我回到住处的楼下时,慕梓说:“这周六有个创业者论坛,你可以去看看,拓展拓展人脉。”

我脱口答道:“好啊,我跟你一起去。”

我那句“我跟你一起去”大约让慕梓挺尴尬的,因为他周六去那个论坛之前还要先去公司有事。

我甚至怀疑他其实本来没打算去的,因为他本来也说的是“你”可以去看看。

他告诉我周六要去公司的时候,我意识到这可能是他不打算去那个论坛的委婉表示。若放在过去,或是同其他任何人打交道的情况下,这种时候我一定会赶紧主动表示那你忙吧,但此时情形微妙,我必须厚着脸皮主动出击,于是既然他没直说不去,我就装傻着假定他要去,于是我告诉他:“没关系,周六我正好也要加班。”

律所向来以工作繁忙著称,所以只要我愿意,就算没人让我加班,我跑到办公室也总不太可能找不到事情做的。

我那天事情做到下午四点钟就进行不下去了,因为如果再往下继续的话,没有个连续8小时是完不成的。于是我给慕梓发了条短信:“我下班了,你那边呢?”

他回复说:“还得一会儿,你上来找我吧。”

我依言找上他们公司去。因为是周末,前台没有上班,他亲自迎到门口给我开门,然后领我到他办公室看了一眼。

真的就是一眼而已,因为他本来都不在办公室,而是在会议室开会呢。

他问我:“你是在这儿玩会儿还是去看场电影等我?我们公司发的今天下午的票,现在去估计还来得及。”

我实在已经不愿意再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了,于是不假思索:“我看电影去吧。”

那场电影是迪斯尼的《长发姑娘》,我赶到写字楼隔壁商厦里的影城时已开场了二十分钟。买了可乐和爆米花进去看了一会儿,旁边来了一个人,堂而皇之地伸手过来抓了把爆米花。

我愕然扭头,看见慕梓的脸映着银幕透过来的跳跃着的五彩斑斓。

我把爆米花桶往他那边推了推,问了个傻问题:“你怎么知道我坐这儿?”

他回答的语气里果然有一派“几年不见你的智商怎么低了这么多”的意味:“大才女,我有两张票,本来就是连座。”

看完电影出来,他问我:“这个感动不?长发姑娘是不是也没得选择,只能爱上这个小伙子?”

我有些尴尬,噎了一下才说:“你怎么还记着这事儿呀……”

他以牙还牙:“我也很记仇哦!”

我无语片刻,还是回到他前面那个问题上:“原著大概是这么回事儿,但这个电影改编了就不一样了。他们俩不是一见钟情,长发姑娘是跟小伙子出去看过了世界才爱上他的,她不是没得选择,是日久生情。”

他嗤的笑了一声:“说起来他们倒也是不打不相识。”

他这句话似乎有所暗示,让我一时之间不知该接句什么话才好。他也只是微笑,过了好一会儿才又道:“温晴,你好像和以前不大一样了,又好像没怎么变。”

我问他:“此话怎讲?”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要强,不过好歹是能相处了。”

我想要指出“我以前也不是不能相处,而是不能跟你相处”,可现在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于是一笑置之。

我们俩第一次吃饭是话赶话说到那儿就自然而然约起来的,第二次则是他约的我。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要维持关系,第三次就该我约他了。

于是我约他去了省城一个家乡菜馆,其实这一举动有班门弄斧之嫌,毕竟他在省城待的时间比我长,好在这个菜馆还不错,我们俩也相谈甚欢,尽兴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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