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就都把这件事掀页吧,不要再提起。”
“好。”
段则安嘴上说的轻松,可是心里还是介意,在工作上自此也是能躲开陈阅峰便躲开。这次是云杉下了死命令,她还是要念及自己的饭碗的。
陈阅峰在千江分公司的办公室十分气派,她敲门进去就看到陈阅峰正在处理很厚的一沓文件。
“陈总,我来报道了。”
“好,千江这边的医疗器械出口出现了一点问题。你去处理一下。”
段则安身后跟着自己的助理,金牌特助的助理都要价格不菲,别说她此次出山陈阅峰花了多大的价钱了,云杉一向是亲兄弟,明算账。
“陈总,我和千江市的工商局长约好了今晚在会所见面。晚上您有空吗?程副总说他会带着我去应酬。”
陈阅峰想了想:“我今天很忙,你们先去,听说那个老家伙人品不太好,你不要吃亏,喝酒什么的多让程聪担待。”
“好,我记着了。”
“行,那你忙去吧。”
果然,那个王局长一脸的奸相,吃饭的时候一个劲的劝段则安喝,段则安穿了一件v领的橘色连衣裙,青春美丽,王局一晚上都在盯着她看。等到唱ktv的时候整个人都黏在段则安身边,她一直保持职业化的笑容,尽量拉开距离,可是后来王局趁着室内黑暗,手搭上了她的大腿,她整个人汗毛都要竖起来了。进入商场这些年,段则安自认见过些风浪,她笑说去卫生间,那个王局竟然厚颜无耻的在她耳边说:“要不要哥哥陪你去?”
靠,还哥哥,都爷爷辈儿了。
“不必了,王局您尽兴,看小姐够不够?我再叫几个?”
王局依旧拉着她的手不放:“我怎么看得上那些庸脂俗粉,我就喜欢段小姐这样的人间仙子。”
忍着心中的恶心,她依旧保持完美笑容:“您说笑了,先失陪一下。”
在洗手间,她看着自己美丽的面容,突然觉得寂寞。
她再回到包厢的时候,陈阅峰已经来了,腿上坐着一个很年轻的小姐,在喂他喝酒,他是玩的开的人,而且今天是做东,自然是笑意浓浓的喝下。
王局亦真亦假的对陈阅峰说:“陈总来这么晚,喝一杯可不成,怎么也要罚三杯的。”
段则安的金牌特助原则中有一条就是,永远以老板利益为中心。她换了一杯啤酒给小姐:“陈总不喜欢喝红酒。用这个吧。”
陈阅峰感激的看一眼段则安,话说出来却是:“我还没答应罚酒,怎么你就自作主张了。”
她也笑:“我的不是。”
王局的注意力又放在了段则安身上,工商局的副局长提议说玩游戏,明显是为了王局行事方便,这个圈子的人心知肚明。段则安的脸色沉下来。
手机震动了一下,她打开,是陈阅峰发来的:“没事的,我在。”
这是这么一句话,她就放下心来,陈阅峰有安定人心的气场。
最简单的诚实勇敢,第一局是陈阅峰输了,要求他和一个小姐热吻一分钟,陈阅峰笑一笑抬起左边的一个公主的下巴就吻上去,舌吻,这个公主在省内很有名,不卖身的,只陪酒,但是她今天十分活跃,陈阅峰吻她的时候她的手就滑入陈阅峰的西装中,暧昧的隔着衬衫辗转。
众人叫好,气氛火热起来。
第二次是那个副局长,他选了真心话,程聪是赢的人。
“严局,你的伴侣最多一次是几个?”
这个伴侣当然指的是那个方面的,严局比王局年轻许多,他喝一口酒答道:“双飞而已。陈总,听闻香港的后宫夜总会十分火热,你最多一次几个?”
陈阅峰对他举杯:“这一局我虽然不是赢家,但也不是输家。还是等严局赢了我之后,我再说吧。”
第三局是段则安输,好在不是王局赢,依旧是程聪赢:“今天运气好。安安,我很好奇,你喜欢的什么样的男人?因为从你进了云氏,一直单身。”
她沉吟一下,微笑答道:“我还没有谈过恋爱。小时候家里穷,只想着好好学习,一直就拼了命的学到了研究生。等到工作了,实在太忙也没时间找。”
没想到陈阅峰会搭腔:“程副总问得是,你喜欢的男人是什么样的,不是你在和谁恋爱。”
段则安亦真亦假的笑言:“我喜欢有纹身的男人。”
陈阅峰皮旁边的那个公主娇滴滴的在旁边惊呼:“唉,我刚才看到陈总好像就有纹身。”
他摇摇头:“没有哦。”
王局在一旁不怀好意:“看来应该找个时间去纹身,小安,你喜欢什么图案?喜欢纹在什么位置?”
她大大方方的答:“我喜欢鹰,喜欢纹在心口附近的位置。”
晚上总算在陈阅峰的力挽狂澜下安排好了王局和两个公主,他们一行人回去的时候,陈阅峰拉了一下本来和程聪顺路的段则安:“你跟我走。”
他的车上放着一首蓝莓乐队的老歌,都说王菲的声音受到蓝莓的这种发声处理方式很大的影响。她觉得很好听,慢慢放松下来。
“你喜欢我的纹身?”
她点头,不多言。
“你喜欢我?”
她没有说话,他也没有再追问。
她在心里说,她只是从不在这个游戏上说谎罢了。
段则安离开千江市的前一天,陈阅峰为她办庆功宴,他包下了五层,他提酒的时候给足了面子称呼她为功臣,她很受用,她喜欢自己的努力有回报的感觉。
一个不速之客打乱了宴会的气氛,一个按错电梯的女子不小心来到了他们这层,而这个人显然是陈阅峰的旧相识,因为她用香港话对陈阅峰说:“好久不见。”
从认识陈阅峰他从没有那么认真过的眼神,此刻他就是这样认真的望着女子:“菲儿。”
段则安怎么也不会忘了这个名字。
陈阅峰的现行立场并没有消减众人聚会的热情,只有段则安,笑着笑着,就再也笑不出了。终究是奢望吧。
还记得她作为交换生去香港大学学习的那年,她在学校的校庆上看到身为嘉宾的他用纯正的香港话念了一段写给母校的诗,从那时候她就喜欢他吧。那时候他站在许多成功人士之中,依旧卓尔不凡。
在云氏的那次年会上,与他跳的那支舞几乎让她放下对他的奢望,觉得已经没有遗憾。可是那一晚发生的事情,让她看到了另一面的他,性感,俊逸,热情。
他的胸膛处纹着一支鹰,小时候她弟弟看古惑仔的时候她还在旁边教训,纹那些乱七八糟得有什么好,她弟弟当时说,女人其实都喜欢坏男人。
陈阅峰纹的那只鹰并不美,甚至有些狰狞,可偏就让她更加臣服于他。尽管他一直看着她念着别人的名字。
她回到家才看到陈阅峰给她打了三个电话,她打回去:“陈总,还有事吗?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回到c市后协调?”
他只是说:“开门。”
她打开酒店的门,他就站在那里,长身玉立,一如当初。
“很晚了,陈总有事吗?”
他点头:“进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