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我接了一个洗发水的广告。
广告公司是相熟的,价钱压得极低,原因是他们请了一个有名的模特,所以顾此失彼。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多数情况下模特比摄影师牛,世界上没有人不晓得玛丽莲·梦露,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米尔顿·格林?
那模特有一头男孩子般的短发,染成明媚的野李子色,我从没见过那么高佻玲珑的身材,那么挺直秀丽鼻子和圆润的嘴,眉眼更是亮丽得让人精神一振。虽然她很有点名气,却没有架子,不止没有架子,我简直怀疑她对我有好感。我称她“易小姐”,她似笑非笑地横我一眼:“叫我芳菲。”
我立刻被电到,得意洋洋地告诉老莫。他一盆冷水泼下来:“别自作多情了你!”
又教训我说:“她们以买弄风情为职业,当然要时时加以练习,你以为在勾引你,其实是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我或许是该听老莫的话,他成天在模特丛中混,经验丰富。可是又不服气:“那你说玛丽莲·梦露和米尔顿·格林是怎么回事。”
他说:“小子,你给我记住,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只知道梦露不知道格林,我们也要立场坚定,梦露只是三流艳星,米尔顿·格林却是摄影大师。”
我抗议:“格林是大师没错,但梦露也不是三流的。”
老莫说:“你完了,那个狐狸精果然不是徒有虚名。”
她是不是狐狸精我不知道,但是又怎样,哪个男人不喜欢狐狸精?
琪琪也笑话老莫:“他被狐狸精迷死了又怎么?你急个什么劲儿?是不是自己在混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得过一次美人青睐,看到人家有成就,心中妒忌。”
老莫气得发昏,不敢冲琪琪发作,只好使劲儿踩我的脚,冲我吹胡子瞪眼睛。
我苦笑:“你不用踩我的脚,人家开一辆白色跑车,漂亮得让人控制不住要吹口哨,据说值一个金矿,我发烧到四十度也知道她不是我那盏茶。”
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她在透过镜头向我眉目传情,更觉得自己在隔着取景框吃她的豆腐。休息时她找我聊天,话题十分敏感,诸如“你们是怎么看我们这样的女人呢”、“在你看来我的脸是否有资格流传后世”,甚至“你的女朋友不知会怎么想哦”。
我老老实实,但避重就轻地说:“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觉得你十分漂亮且气质不俗,绝对有资格流芳百世。我现在没有女朋友,有女朋友的时候没有拍过这样的片子。”
她露出惊讶的表情,程度拿捏真是恰倒好处:“哦,发生了什么事?”
“她处处比我强,我心胸狭窄,离她而去。”
她微笑:“听你说,好像全是你的错。”
“根本就是我的错。”
她摇头:“我原来的男友却说我贪慕虚荣。”
我说:“人总有权利选择自己要过的生活。”
她闭上眼睛,又睁开:“你真会说话。”
咦,我还算会说话?我受宠若惊,顿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她才叫会说话,说话的时候歪着头,微微抬起一边的肩,脸颊轻轻蹭过肩头。这是她的一个标准造型,同时把金色的凉拖半吊在脚上,一下一下地踢我的牛仔裤。至此我终于确定她在引诱我,不管有意还是无意。
我也承认我确实被她诱惑,到脚趾都那么好看的女人真的不多,我给她的脚和凉拖拍了一组特写。连夜洗出来送给她,连自己都觉得像纯情少年的做派。她仔细地看了很久,说:“我几乎要相信你是喜欢我的了。”
我当然说:“我当然是喜欢你的。”
我和前任女友相处半年,才敢在编前会上给她传纸条:“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是否会撕掉这张纸条。”而且当时我真有这样的担心。她微微一笑,把纸条夹进采访本――如此明显的示意,我还是又过了一个月,才鼓足勇气第一次约她。
但现在,我只认识她四天,就对她说:“我当然是喜欢你的。”然后,在下一秒钟,我就吻了她。
我们的合作到今天为止,广告已经拍完了,她就要开着跑车离开。可她是这么的美丽,在我认识的人之中,她是最美丽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