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太忙了?”
“不忙!那些人大多是洗头,我马上找最好的发型师过来!”杨启明微笑着出去了。不一会儿,带进来两个发型时髦的小伙子,杨启明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吩咐他们要用最好的烫发、染发『药』水。
这样,两个小伙子根据他们两人的脸型、气质、职业,爱好帮两人分别选出了要做的发型。
洗、剪、烫、染、吹,花了近三个小时,终于大功告成了。
林思琪看着镜中的自己,差点没认出来。闪着光泽的深栗『色』长发披在两肩,弯着两三个好看的大弧度,整个人显得青春又时尚。
再看郭晓蕾,原来的浪变成了微微卷曲的俏丽短发,深酒红『色』衬得她的小脸更加白里透红。在杨启明热情似火的目光照『射』下,正害羞地低着头呢。
难得晓蕾也有如此女人的一面。见惯了她的风风火火、精明干练,林思琪一下子还真不适应呢。
林思琪掏出钱包,准备拿钱,杨启明赶紧伸手拦住,“别!我请客!只要你们觉得手艺可以,尽管来,终生免费。”
林思琪看了一眼郭晓蕾,“呵呵,那多不好意思啊!”
“两位在这里坐会儿,晚上我请吃饭!”杨启明还真是殷勤,三个多小时都全程陪伴,没离开过一步。
林思琪看郭晓蕾没有反对,她忽然拍了一下脑袋,“呀,晓蕾,你留下吧!我明天有课,我现在要回去准备。”
出了美发店,林思琪发觉很多路人都侧目打量她,她知道这都是因为做了新发型的原因。怪不得大家都说,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换了发型,林思琪心情很愉快,路人的侧目,让她感觉自己旧貌换新颜了,重新有了自信。她似乎看到自己的人生真的掀开了新的一页。
原来,换一种打扮真的可以换一种心情,她现在能理解那些同胞为什么为了打扮自己爱血拼了。
林思琪看看手机,快四点了。她到菜市场买了些东西,就往家里赶。
看到我,都这么惊喜?
林思琪看看手机,快四点了。她到菜市场买了些东西,就往家里赶。
简单地吃了晚饭,林思琪『揉』着自己的肚子,发觉这段时间在家吃着妈妈做的饭,她好像长胖了一点。
不行,胖了,穿什么都不好看。吃饱了要运动运动。
林思琪拿出自己以前买的碟子,放到电脑里,把声音开到最大。随着那强劲、动感的迪斯科舞曲,开始随意扭动自己的身子。
很快,她完全融入音乐中,忘记了所有的痛苦和烦恼,忘情地扭腰,摆胯,甩头。
一身黑『色』皮衣皮裤的南哲翰站在701门外,接过杨毅手中的两个皮箱,“你可以回去了!每天准时接送,当月奖金加一千。”
“你不是有车吗?”杨毅不明白一个钱多得没地方用的人,为什么要买下这个普通的小公寓,还晾着自己的豪车,要他接送?
“不愿意,我找愿意的人!”南哲翰表情酷酷。
“愿意!”杨毅赶紧一脸狗腿样。“百分之两百愿意!”说完,迅速闪人,生怕这个腹黑的上司把加奖金的话收回去了。
南哲翰打开门,提着皮箱走了进来。天啊!他是不是找错了地方。
只见一个女人上身穿着一件桔红『色』中长『毛』衣,脚上只穿着袜子,正背对着自己在那儿忘情地热舞。那微微卷曲的长发随着她的动作甩动、散开、飞扬。真是活力四『射』,非常。
南哲翰提着箱子上前两步,环胸眯眼细看,虽然发型好像变了,但是是那个女人没错啊?想不到平时静如处子的她,竟有如此活泼火辣的一面。
不看白不看,好好欣赏一下再说。
一曲终了,林思琪终于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她转身一看,一个活生生的大男人近在咫尺,正挑眉斜眼看着自己,愣了两秒,一个又尖又长的“啊”字冲口而出。
“哈。每次看到我,你都这么惊喜吗!”南哲翰一脸坏笑。
“你,你跟踪我,你怎么进来的?”林思琪手指颤颤,指着南哲翰,不知是刚刚运动过,还是气愤到了极点,胸部一上一下起伏得厉害。
看着她鼻尖上的细小的汗珠,因运动而绯红的脸蛋,南哲翰不羁的轻吹着口哨,酷酷的说:“女人,你一个人太寂寞,我来给你当三陪了。”
进退两难
看着她鼻尖上的细小的汗珠,因运动而绯红的脸蛋,南哲翰不羁的轻吹着口哨,酷酷的说:“女人,你一个人太寂寞,我来给你当三陪了。”
“你,你,你擅闯民宅,我要报警!”林思琪见南哲翰说话这么无赖,眼睛还一直盯着自己,赶紧两步跨到沙发边,穿上羽绒服,拿出里面的手机。
“随便你!我倒要看看回自己的房子,警察会定什么罪?”南哲翰耸耸肩,摊摊手,大步走到沙发上坐下,两手平伸在沙发靠背上,双脚自然张开,头仰靠在沙发上,一副事不关己,只是看看热闹的样子。
回自己的房子?“这房子是你的?”林思琪不相信。
“是呀,我刚买不久。要给你看房产证吗?”南哲翰大大咧咧地说。
到底怎么回事?林思琪记得好像自己租房时,存了那个中介小姐的电话。她翻出号码,拨通了电话,“喂,小高吗?我是年前找你租了兰馨花园一套房子的顾客,我有事情要问你。”
“哦,你是林小姐,对吧。我正要找你。你那套房子,已经被人买下了。不过,那人说只要你愿意,租房合同继续有效。”那位小姑娘笑着回答。
同时又租又卖,这算怎么回事?林思琪一肚子火没处发,“你们怎么能不打招呼就把已租给我的房子又买了呢?”
小高继续陪着笑脸,“对不起,林小姐!是这样的,我们去公寓找你,你不在家。打你电话,又无法接通。可原房主很希望能卖掉房子的,我只好亲自到房主乡下父母家,把最后一套钥匙拿来了。再说,你不是嫌房价高,想找人合租吗?这样岂不是两全其美?”
林思琪想到老家那儿,有时信号是不太好,所以,自己打电话回去,一般都是打座机的。这样看来,小高说的情况也有可能。
挂断了电话,林思琪望望坐在沙发上的人,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神态。转身回房找出租房合同,甩在南哲翰身上,“先生,这房子我不租了!”
她打算到晓蕾那儿挤两天,重新找房子。惹不起,我躲!总行吧?
“是吗?我倒是无所谓,不过我劝林小姐还是先想想。”南哲翰说着,起身从自己的行李箱中拿出一个房产证和几张纸来。“请林小姐看看租房合同的第六条!”
林思琪拿过自己丢的合同,只见第六条写到:在租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偿付对方总租金的三倍的违约金。
哎呀!当初签合同时,怎么就没把这条仔细考虑考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