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受的伤?”他拿起一瓶水,边拧瓶盖边问。
他问话的时候我正在撕开面包的包装袋,胳膊上的深深抓痕还不时的渗出血来。
“我们就要死了,是不是?”我反问道。
“不,你不会。”他轻轻但却坚定地说,“我说过事情办完就会送你回家的,你忘记了麽?”
我身子一震,抬头看著他。
我不该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的,是不是?
可是我怀疑了,所以现在这麽落魄。不只是我,还连累了兰瑟。
“过来,”他躺倒在地上,平静的看著我说。他平静的神情告诉我,他不怪我。
我迟疑了一下,走了过去。
“帮我把关节复原。”他仰视著我,一双眼睛深不见底。
“我……我不会。”我呐呐地回答,脸颊不可抑制的绯红,又很快苍白了起来。
“我知道。”他轻轻地吐出了几个字,温柔似水。那目光就是一种安慰,一种最有效的安慰。他了解,我的感觉他都了解。我不需要说什麽。“按我说的做。”
我在他的指导下抬起他的伤腿──又肿又热,看来早已发炎──与身体曲成九十度。看到我胳膊上的抓伤,他迟疑了一下。
“不疼。没事了。”我一直追随著他的目光,当他的目光落在我手臂上时,我便知道他心里在想什麽。
“……把胳膊垫在我的膝弯处,推压。用力吧。”
我按照他说的用力推了一下,但明显的是角度发生了偏移,我能感觉到他疼得颤抖。
“靠内一点。”他的声音是平静的,平静到感觉不出一丝痛楚。
我臂上的伤口早就裂开,血顺著他的裤子往下流。他看到了,什麽也没说。我们都明白,现在不是心痛的时候。
把怜惜放在心中吧。
“用力一点。”他说。於是我咬牙用力一推,只听“咯”的一声轻响。我以为他复位了,但刚抬起眼皮便见他的手指用力地扣著土地,指节发白。
我还是搞糟了。
“算啦,这也不是一年半载就能学会的手法。”他的声音依然淡淡的,虽然豆大的汗珠从额角滚落。
“你干脆把我的腿打折吧!”我跪在地上,双手捂著脸,声音里带著明显的懊恼痛苦。
破坏永远比修复容易,所以人们热衷於去作让自己悔恨的事情。
“欢欢,”兰瑟柔声叫道,“事情不像你想像的那麽糟糕。”
我放下手,注视著他惨白的容颜。他眼中的包容比海洋更深更宽广。我忽然明白,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自己爱得很苦很深切,可跟他比起来我其实不懂爱。
他根本不需要语言。
“带我去集市。”他说,“我有个朋友在那里。他能帮我们。”
朋友?帮我们?在这个时刻?
他说的是真的?我会天真地相信这句话?如果真是朋友,他不会现在才提起。然而,我现在没有更好的建议。
是火坑麽?没关系,我们两个一齐跳。
兰瑟在我的治疗下,伤得比之前更厉害。如果没有我他可真是寸步难移了。我们吃了些东西,略为休息了一下便连夜上路。
我们都知道我的状态不太好,但他的状态更不好。无论是背著他还是抱著他我身上的抓痕都避无可避的要裂开,我知道他很心疼,但又不得不这麽做。所以我喜欢在夜里走路,看不到我的伤口在流血,这样他心里会好受些,那我也就好受些。
他所谓的朋友看来在这个地区很有势力,从围墙的高度就能看出来。最初叫门遇到了点困难,在有人回答之前,我听到了藏獒的吼叫声。
我靠!不会又要……我下意识的退了一步。
“欢欢,怎麽?”兰瑟敏感地意识到了我的紧张,关切地问。“你身上的伤痕莫非就是藏獒留下的?”
我点了点头。
“你杀了只藏獒?”兰瑟的眼睛在月色下看来仍是清澈而明亮,“你很了不起。”他微笑著说,“在这个地区,藏獒常常都是以活人做食物来训练的,迅猛非常。欢欢,你很了不起。”
“我知道。”我回报他以自得地一笑。“我本来就很了不起。”
兰瑟又以当地话向铁门里说了些什麽,接著我就听到了匆忙的脚步声,有人拴住了院内的猛兽,打开大门,引领著我们向正对大门的建筑走去。
他们怕我们,我感觉得到,带路的男人不时的偷偷观察我们,眼神里带著惊疑。
大厅很漂亮,这样的建筑才是我所听说的富庶地区该有的样子。大约200坪左右的空间里灯火通明,家具简洁而华贵,连地毯都是手工编织的那种。看得出来主人是很有欣赏眼光的。
我的衣服勉强可以遮体,兰瑟多少也有些灰头土脸,但他淡定从容的神态使他看来高贵无比,面部的线条虽然柔和,但却不怒自威。
男人说了句话,兰瑟示意我将他放下。我老实不客气的走到中间的大沙发前,轻轻放他落座,然後自己坐在他的身侧,把自己当成主人那样。他向我微微一笑,没有表示任何异议。
两三分锺後一名穿著正式的男子进了大厅,身後紧随著五六个保镖类型的人物。
为首的男人看来约有四五十岁,脸上有著该地区人标志性的络腮胡子,一双眼睛精光四射,端的不凡。他紧盯著兰瑟,以当地话问候了兰瑟──这是他们谈话中我唯一能听懂的一句──尽管用词是客气的,但我明显感觉到他并非善意,或者至少是戒备的。
他们绝非朋友!
兰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