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啊,姊,才十天不到,你的身体居然僵硬成这样?光着脚走猫步,有如打上石膏的残障猫……”手里拿着教鞭,装模作样的易明嘴里啧啧称奇。
她瞪他一眼,爬起来继续做下一个动作,边说:“别忘了,我可是病患,才好没多久,我的脑子还无法配合我的手脚,所以别要求太多。”
易明帮她将脚摆正确,摇着头说:“我已经没要求了,你只要能把照着光盘上的动作,慢慢做完,我就很开心……”
于是经过近一个星期的复习,她的动作做到了,却抓不住音乐的节拍;更可怕的是她竟然不会穿高跟鞋!
穿上高跟鞋时就像民俗表演中的‘踩高跷’,还是那种初学的、摇摇晃晃,让人看着捏好几把冷汗的那种惨不忍睹的模样。
“啊!我要昏倒了!”易明已经被她摧残得快要疯了,“怎么变成残障模特?”
留璃扶着墙壁,惨白一张脸,讨好地笑着:“我真抓不到重心,你知道……”
易明替她接着往下说:“我脑子摔坏了!”
她觉得自己笑得很委琐,不好意思地点头。
第29章公正裁判
“不行!你现在继续走,走到习惯这种高度为止,记住!穿高跟鞋时,重心要压在脚掌,若压在脚尖,整个人会往前倾,脚走不直就会像虾米一样,走!”易明拿教鞭拍镜子说。
她咬紧下唇,放开扶墙的手继续沿着墙边走,没想到才走两步,整个人就一歪,跌下地还扭了脚,痛得大叫出声。
“叭”一声,易明整个人倒在舞蹈室的地板上,翻白眼做昏倒状。
她抓着自己的脚踝大声叫痛,是真的扭到脚了,没骗人。一会儿脚踝就肿起来,疼痛不堪。
倒在地上的易明,听她大喊,一骨碌爬起来察看,“哎唷,叫猪爬树都比叫你走路来得快!这样也会走到扭了脚?”
“不走了!这什么高跟鞋?痛死我了。”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丢开高跟鞋,一拐一拐地走到浴室,把脚浸到冷水中消肿。
“我告诉你!我不要当模特了,再也不!你明天别来了!”她痛得失去理智,朝舞蹈室大喊。
易明跟着走到她房里的浴室,大叫:“你说什么?”
她当着他的面,大力将房门甩上,叫:“我再也不要当模特,你明天别来了!”
“啊!我的手指……”门外的易明大叫,“大姊!你压到我的手指了!”
可怜的伤兵二人组,各因各的伤生着对方的气,这一气整整二天不见面,不说话。
那天一大早,易明打了她的手机:“大姊,你到底要不要继续练习,还剩不到二星期的日子就要举行模特儿大赛。”
“不要!我告诉你了,我的脚踝还踵着,我怎么有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走猫步?我连高跟鞋都不会穿,你别再说了,我要休息半年!”她下定决心先养好身体再说。
易明沉默了会儿,叹口气说:“好,好,这可是你自找的,我不管了!”
说完就把手机挂了;这是什么意思?他说不管是指再也不会来烦她了吗?
那好,让她先好好休息一阵子再说。她就在家里拖着自己的伤脚,过着轻松没压力的快乐时光。
钟离朗自从那天对她发过脾气后,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到愧疚,所以躲着她很少在家,就算在家也是选她上楼休息之后,才到厨房活动找东西吃。
她几次想借故找他说话,都找不到机会,只得黯然上楼,窝在楼上看书、听音乐。
这一天早上,当她梳洗好,换上一件宽松的花布连衣裙下楼吃早餐,发现钟离朗已经用过餐、洗好餐具。可能他今天早上有事情要早到医院,才会这么早就收拾好离去。不过她没探头看车库就是了。
留璃心情不错地哼着歌,给自己弄了顿好吃又营养的早餐,还热了杯香醇的牛奶,一个人慢吞吞地享受了安静的用餐时光。
收拾完毕正打算上楼看书听音乐,却听到大门有人按门铃……
留璃看眼墙上的钟,现在才早上九点不到,谁会这么早来拜访?
是易明吗?不过他从未走大门进来,应该不是他。她走过摆着厚重华丽家具、铺着鲜艳色彩地毯的客厅,来到大门前,由窥视孔中往外看……
在迎视对方炯炯的目光中,她震惊地倒抽一口气,发现来者居然是那个号称最近非常抢手的男模特兼主持人、裁判的──沈恩。
怎么会是他?他来做什么?不是亲口说过不要和参赛者有私下往来的举动吗?
那他为何登门来拜访自己?门开是不开?
还在犹豫,那人居然不耐烦的又按了一次门铃,逼得她只好下定决心开门。
四目交接,她眉头微蹙;他却扬起一边嘴角,目光在她身上的连衣裙转一圈后,用略带调侃的语气道:“在窥视孔偷窥这么久还不肯开门,如此待客之道,有失中国人好客之誉。”
他身穿淡绿色亮面夹克,里头套件浅灰色圆领针织上衣,颈上挂着条水晶棉绳项链,底下配件质量相当好的传统军装面料、具有光泽感与清爽感的细纹卡其裤。整身搭配显得年轻有质感,和那天穿正式西装的厚重完全相反。
她冷然的面对他的赞扬,抬起一边眉毛,用不怎么和善的语气问:“不知您这位拒绝私下往来的公正裁判,今日驾临蓬门有何贵干?”
谁知他眼神一沉,脸上表情很奇怪,道:“请说英语,我听不懂中文。”
怎么会?他不是一半中国人的血统吗?竟然听不懂中文?
就在她怀疑的目光下,他不等她让出位子便自行侧身,踏入大门内,抬头四望这间她也是第一次踏足、专门用来招待贵客或不熟客人的正式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