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_爱之吻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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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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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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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秋天,我上初一。天气还是有些寒冷。有一个周六和几个要好的同学相继约好周日凌晨五点半在凤凰山脚下会合,(我家乡一座有名的高山)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天已蒙蒙亮,爬上山需要大约三个小时,没有一个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爬到半山腰大概就会累趴下。随着山势的海拔不断高,寒风刺骨,阵阵如袭的狂风夹杂一些雨露扑打到脸上,身上、头发已完全被浇湿,但身体的热量因为无法散发,大汗淋漓,把衣服整个都渗透了。冰冷的雨露化成水,漫流身上的每一个部位,但我和几个同学还是奋力往上攀登。就像我们这帮正处在妙龄的少女对生活、爱情无不充满着那种向往的勇敢。当露水拍打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仍然热情伸出舌头轻吻它们,虽然偶尔打到眼睛上的力度会有些疼痛,可我们还是真的很喜欢。就像我们的青春荡漾多彩诱惑与神秘,总想去靠近。因为对神秘的好奇。从不懂得拒绝。气温低寒。人多站一会儿都好似会被吹刮而去。我站在一块大石头边上,忍受严寒。我的头发和脸已经完全被湿透。颧骨有两圈红晕出现,是剧烈运动过后出现血气的现象。三个小时不大一会儿就过去。我们这些青春美少女们激动得站在顶峰的棱角上尖叫、欢呼。望眼欲穿,俯头低望山下的家乡城,竟然是如此美丽多娇。虽被苍茫雨雾弥漫住,也别有一番景致。

雨露开始融化,在淡淡的阳光下,出现了一道若隐若现的彩虹。还得感谢昨天一场雨后才让今天拥有这么漂亮的景观。人生不由让我们感慨。我们在平缓的山道上休息、闲聊。在一起讨论我们对未来的憧憬,对人生的规划、对爱情的追求观、对心中白马王子的寻找标准,以及对心中的那个他快点来到的渴望欲。

平常在班里,我在女生中可以算得上是一个起眼的角色。

身材小巧玲珑,肤色健康,脸蛋精致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在男生们的眼中却算得上是一个人气派的小美女。我自认为是因为自己长着一张洋娃娃的圆脸蛋吧。

一笑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每当笑起来嘴唇之间的缝隙里,还有节奏地配合露出两小虎牙。

反正上学那会儿男生们比较爱逗我玩儿。

正当我们讨论得火热时,突然感觉到我的后脑勺有被人拍一下。下手还挺重的。

我心想在这儿还有谁会开我玩笑呢。我认识的可都坐在我身旁呀。

我气呼呼的抬起头。说道,“谁这么缺德大清早就让我不好过啊。”

仰头一望,还没待我反应过来,他的手就紧紧握住了我的手。

耳边瞬间只能听见这么一个声音,你好,我是你同校的初二年级一班的师哥,扎巴卓措。我这下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自己被人盯上了,礼貌性地回话,你好,我是同校初一年级二班的陈舒宁。他们都叫我梅子。我从小胆儿就特别大,还爱玩险冒险的游戏。所以不害臊地死死看着他,到最后他倒有些不好意思。我看见他的脸一下子扑通通红了。和刚才那个自告奋勇紧紧抓住我手的他简直判若两人。我问他找我有什么事儿吗?他简单地说了一句:“请相信我的真诚,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其实我很早以前就知道你的,只是一直不感向你表白。

你今天来爬山也是我通过你的一个同学打听的。这话我倒被吓傻住,心想眼前的这个男生怎么这般无礼啊。真是耍流氓!我命令你现在以最快的速度在我眼前消失,从今往后别再让我见到你。当时我还凶巴巴得对他说你要再敢这样,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对他说出这话的勇气我当时自己都不知道是从哪股子血液里冒出来的胆量。我清楚得记得当时我听完他那话后是真的特别气愤。随之我们一帮同学就下山各自回家。

上初中那会儿我们家还住在南方那种特别古老的老祠堂里。(老祠堂,南方口音的方言。就是那种从一个大门进去,里面有好多条巷子可以互相穿通的木质结构的房屋,由两层建构,上面是一种小阁楼式的木板屋,透明的锥型天顶)。待我进入祠堂大门要穿过门前的那条深巷子口时,背后有一个声音在叫住我,我回头一看,叹了一口气。唉,怎么又是他。我没心情的对他说,“帅气的师哥,你到底有何贵干呀?干嘛老跟着我不放呢!”

现在回想起来,卓措当时应该是做过很充分的心理准备才对我做的表白,不然他不会那么穷追不舍在我身边打转悠。

其实我当时特傻,明明喜欢他却不敢和他有过分的举动。更谈不上向他坦白。如果说我不喜欢他的话,为什么有时候看不见他人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感觉空荡荡的。甚至会有些担心。

到现在我才明白当时自己为什么会不接受他。也领悟到自己后来却爱他爱得那么深是为什么呢。

一年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到他中考的日子。我记得他曾对我说过,是解放军解救了西藏,解放军对他们家的祖父辈还有救命之恩,所以他从小在心里对军人就充满着无限得敬佩和感激。他向往绿色军营的严规守纪的生活。因为这在藏族人眼里能当上人民解放军是全家一件倍感光荣的事情。因此他放弃考试选择参军去到部队。

记得有一回卓措对我说如果他要是当上武警,他会把一生都奉献给部队。

又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也即将参加初中毕业。卓措到部队只写过一封信回学校。在信里卓措提到边防兵的单调生活,但他说他并不觉得寂寞。能到部队是他从小就梦想着长大后做的最重要的理想。

现在他实现了所以倍感珍惜。

他说,每天晨练和站岗,吃饭还有睡觉,这是他们这些边防兵每天的任务。但那里的通讯不是很方便,每次邮递员送信到他们部队的时候,他总是会让邮递员帮他捎带一些信笺纸回来,他说写作是他除了保卫国家边疆安全之外唯一可以培养的兴趣。他也愿意写一些东西。每当心里想家了,或是回忆起上学时的点点滴滴,他就会把心里那时的感受和思想记录下来。有时候思念用笔记录在纸上心情也会稍好一些。不然真的只有悄悄掉眼泪思念家人。收到卓措的第二封信是第二年的春天,原打算等冬季再去云南看看他。所以我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一点兴趣也没有。离别令我知道去衡量两者的重要。尽管当时那个社会背景会受到道德的限制。但我什么都顾不了了,我只想陪在卓措身边。虽然我知道部队不可能同意,但我可以在卓措驻守部队的城市找工作生存。一边工作一边守候他。到后来我才发现只是一个天真的梦。直到现在我还是不能相信这个梦只能在我少女情窦初开时代做做幻想罢了。心情突然变得暴躁不安,心里老觉得特别难受。刚开始我还以为是思念的相思痛苦所造成的确,没有太在意。没过多久,我就背着我父母偷偷把家里的仅剩的生活费给偷了,当去云南找卓措的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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