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智,我愛你。……對不起,我們分手吧。”
這一刻,我的臉上是什麼表情呢?一副張著嘴呆住的傻樣?那也比俊樹扭曲的表情好看吧。
我愛你——我們分手吧。
我努力尋找著連詞,這兩句話要怎麼連接起來?
我愛你,所以,我們分手吧。……不對。我愛你,可我們還是分手吧。也不對。最恰當的還是——我愛你,但是,我們分手吧。
“不要那種表情……”
我發出連自己都忍不住佩服的溫柔聲音,就好像聆聽懺悔的牧師。
“那智……”
“可以告訴我,發生什麼事了嗎?”
“我說不出口。”
“說吧。”
把俊樹硬硬的頭髮夾在指間把玩著,我靜靜地問。
“你不說,我就會忍不住一直琢磨,爲什麼俊樹離開了?一直琢磨下去。而且我覺得知道理由會比較輕鬆,從長遠角度來說。”
怎麼這樣冷靜?交往了許多年的男人……有多少年了?呃,一開始我應該是二十五歲——啊啊,已經七年了嗎。
“我女兒,出了車禍——身體留下了殘疾。”
“……是嗎……”
原來如此……這是個不得不徹底投降的理由。
“聽說車禍是一年前的事了。我完全不知道……前陣子才第一次聽別人說起。她右半身完全癱瘓……再也沒辦法正常生活了。”
好可憐。當然,是說那位千金。
被俊樹拋棄,我也很可憐,但比起命運之殘酷就不值得一提了。連我這個毫不相關的外人都這樣覺得,俊樹又該有多痛苦。
早點放你自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