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太巧。
我不待见燕今,燕今也不待见我。我们相互厌恶,较劲,挑衅,准确的说,也在暗中互相竞争。我长高一公分,他就想长高三公分;他考上985,我就要考211;我找了系花当女友,他就故意去追校花;他毕业后被招进业界知名的经纪公司,所以我也要进去。
男人虚荣的攀比心嘛。我知道,这很幼稚。
可我们俩就跟吃了炫迈似的停不下来。
直到后来练习生结业,公司在安排我们出道的时候表示,考虑到两人各自的优势和卖点,结合当下的流行趋势和市场反馈,他们权衡利弊,做出这样一个决定:让我和燕今以双人组合的形式出道。
理由有如下几点,其一,近期圈内没有什么能打的双人组合。其二,燕今的短板是创作,我的短板是舞台表演,我们两个合作的话能够完美互补。其三,是我不想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的理由,我的创作和和他的演唱配合惊人的默契,简直无懈可击。
虽然每次写歌录歌我们都会因为彼此喜好和观念的分歧反锁录音棚的门在里面大吵一架,有时候动手,第二天由经纪人出面,变着花样、苦口婆心地劝我们和好,我们便装模作样地和好,在发布会和演唱会上对着观众假笑,进行一些令人不会生疑的亲昵互动,热络的贫嘴和嬉闹,多么刁钻的抓拍也拍不出漏洞,反正这种表面兄弟戏码我们演得最溜,最娴熟。
回想当初是我急功近利,一心只想早日出道,草率地和燕今成为搭档,是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最大的失误。
我花了三年时间为这个愚蠢的选择买单,付出了堪比精神分裂的代价,事到如今,我不想再折磨自己了。
就算现实一如公司预想的那样,我们一出道就大受欢迎,几年来始终保持着漂亮的成绩,赚了不少钱,有了固定的粉丝群体,事业稳步上升,前途一片大好。
但我受够了。
我将被燕今改得一塌糊涂的歌词和乐谱叠起来对折,然后撕得粉碎,丢进墙角堆放着卫生纸和外卖饭盒的垃圾桶。
“你不走我走。”
他被我揪着衣领用力推开,后背咣当一声撞上门板,眼睛微微瞠大,脸上是一闪而逝的震惊和意外。
我转身离去,头也不回。
第4章
踏出公司大门的时候我特意看一眼手表,快十二点了,夜空阴沉,寻不见一点儿月色和星光,我把卫衣的兜帽拉至头顶,从裤兜里摸出个黑色口罩戴上,勾着背穿过前庭和花坛,走到空荡荡的大街上。
这个时间依然营业的饭店不多,我就近找了一家大排档,点了些夜宵,在角落里的小矮桌边坐下,关掉手机,防止待会儿经纪人打来。我现在不想和任何人说话。
脑袋木木的,种种念头混乱地纠缠。我想,是嫉妒作祟吗?我不甘心,不愿永远屈居在燕今身后当他的绿叶,让听众提起我的时候只会一笑而过,统称为“那个弹吉他的”,我费尽心思编写的每一首歌曲甚至都比不过他在镜头前那张好看的脸。
我就是不甘心。
饭端上来了,我便低下头专注地吃,不想其他。既然铁了心要拆伙,我还管燕今做什么。
他有什么意见和不满,我又何必在乎。
吃完饭我没有立即回录音棚,而是在外面漫无目的地转悠,去街心公园里走走,到广场上的花坛边坐一会儿,偶有晚归的路人经过,看不清我的脸,也认不出我是谁。
等我逛到凌晨一点半,估摸着燕今差不多已经离开公司回了住处,写歌制作这些方面不归他负责,他没必要留下来熬夜。
冷静下来想想,刚刚一时冲动把乐谱撕了,我大概得通宵把它重新编出来,不然会耽误整首歌的制作进度。
我乘着上升的电梯,兀自叹息。
这一言不合就尥蹶子的狗脾气也该收敛收敛了。
录音棚里果然没人,灯却都开着,好像预先猜到我会回来似的,我关上门,特意里里外外地晃了一圈,确实没人。
燕今走了。
窗户开着,风吹散了空气里残存的烟草味。我来到调音台前,看着摊开在上面的几张纸,是被我撕坏的乐谱。
碎片有大有小,褶皱的边缘很难严丝合缝地对接,但仍被长短不一的透明胶带强行粘合在一起,皱皱巴巴的,勉强能辨认出上面手写的音符,以及右下角的几个小字。
“别闹了。”
是燕今的笔迹。
“我认错。”
我站了一会儿,把纸拿起来又放下,想了想,还是将它妥帖地收进胸前口袋里。
粘得丑死了。
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