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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即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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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无云,天朗气清。

初春的清晨无风自凉。明月依旧高挂,宛若一片碧蓝的天上嵌着一轮白玉盘,让人恍惚之间觉得随时会有仙人乘风而来。星斗次第退却,唯独留下一颗格外耀眼的,还在那轮满月旁边依偎着。

一方小院里,一道单薄的身影正在挥汗如雨,其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衣,在这春寒料峭里显得极为另类。而也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这人身上的单衣还被汗水浸透了,在其手中,持着一方半人高的青石,正在被当做强身健体之用,沦为‘配重’。这青石乃是青牛山中的山根石,坚韧异常,远胜普通顽石,有着诸多妙用。但也正因为其坚韧的特性,开采起来并不容易,而且往往能够开采到的地方都需要入山颇远,林中蛇虫虎豹盘桓,胆敢前去的人极为有限,所以这类石头的身价自然就水涨船高。

此外这类石头不仅坚硬异常,而且比普通石头要沉重数分不止,平日里,偶有采石之人得到一方三尺左右的山根石,都需要数人合力才能运出来,可想而知,哪怕有着山路崎岖难走的原因,归根结底也是由于那样一块石头在五百斤往上。而这样一块完整的山根石一经现世,很快就会被那些富庶人家甚至遥远的别处之人买走,论斤给钱,越大越重则越贵,向来有价无市,根本无需担心销量。所以有些走投无路之人,就会入山采石,真正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成则富贵可期,败就一了百了,颇有些赌博的意味。

而此刻被人持在手中这块山根石,两尺见方,其重少说也达两三百斤。而用这块石头锻炼之人除了阿狗,还能有谁?

在这小镇上,通常每户人家家里都分前院和后院,大门在前院,逢迎待客进出往来都在那里,相对而言,后院就不会有外人到来,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是用来堆放杂物而已,甚至连主人家自己可能都不太常来。此刻阿狗在自家后院中,表面上瘦弱的身躯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力量,双臂犹如铁铸一般抓住青石,高高地举过头顶,不停做着蹲起。其脚下四尺方圆之地比之别处要低上两寸不止。想来是长时间的踩踏,这一块原本只是普通的土夯地基早已被踏的坚如磐石,就像是水滴石穿一般,日积月累,这片区域已经到了雨落不透,水侵不湿的程度。

如此这般锻炼,阿狗已然坚持了数年之久。小时候,阿狗就异于常人,年仅六岁便可单手提起超过自身体重的水桶。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气力更是逐渐增加,什么单手抬起石磨这类事阿狗他娘都是见怪不怪了。阿狗他娘也只当是自己儿子天生神力,不作他想,只是也从不宣扬。不过哪怕是如此天生神力,阿狗也基本不怎么在外展示,加上经常锻炼,阿狗对自身的利器能够控制的极好,所以目前除了他娘以外尚且没有人知道他如此不同寻常。寻常少年在这般年纪别说举起数百斤巨石,就是想要寻到一个能将之撼动的人十分难得,阿狗这般体质,早已超过了大部分的成年人。哪怕小镇上的人常年事生产,晓农耕,不少汉子倒也能勉强将之抬起,可要这般轻松地用作锻炼,无异于痴人说梦。或许个别习武打猎之人能够做到,但是也从来没有人展示过,因此也不得而知。

明月已逝,原本碧蓝一色的天际逐渐染上一丝金霞,仔细分辨一下其中仿佛还夹杂着淡淡的紫色。

紫气东来。

而常人哪来闲情此时此刻来看日升呢?即便早起也都是农忙时节下地干活,更何况目力根本就不够,难以发现这般异象。阿狗倒是能够发现天尽头的藏得极深的一抹紫色,但是他只当是理应如此,也没问过旁人,不过他不知道的是,每当他锻炼到这个时候,他略微沉重的呼吸里也会有着淡淡的紫色随他一道起起伏伏,缭绕周身,似云蒸雾罩,只是常人看不见罢了。

伴随着这些紫气在阿狗周身汇集,淡淡的紫气竟然跟随着呼吸进入了阿狗的身体,阿狗自己都没察觉到,他原本沉重的呼吸正在逐渐平稳下来。原本如泉涌一般的无色的汗水也渐渐放缓,取而代之的是以极缓速度浮现的一颗颗带着白色的汗珠,种种异样,已经不是凡人所能出现。所幸并无外人能够见到这一幕,否则一定会将一些鬼神之流的迷信说法按在阿狗头上。

“最近这一个月越来越觉得这块石头不称手了。”原本闭着眼专注于锻炼的阿狗睁开双眼,将手中的石头慢慢放下,‘噗’的一声,震得地面的尘土四处飞扬。阿狗双手握拳,随意地挥舞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感受着其中蕴藏着的仿佛无穷无尽一般的力量。从未习过武的阿狗随意舞动的拳头,竟然也能带起呼呼风声,要是落在人身上,恐怕都不是能乱拳打死老师傅,而是直接吓死老师傅了。

“这样下去不行啊,远远达不到我的极限,进步只会越来越小了。”阿狗高兴了一下之后,马上取而代之的又变成了浓浓的忧愁。阿狗非常清楚,要想持续性地进步,必须得不断挑战自身极限才行,现在这块石头不够重了虽是好事,可也代表着阿狗必须找寻新的东西来代替这块石头才能继续进行训练。他需要变强,强大到足以穿越数千里的平原,能够对抗各种各样的猛兽,能够直面一切危险,去往未知的方向。在阿狗的心里,一直都在渴望着一件事,他渴望去寻找一个已经消失了十年的人。

在阿狗还不到两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便离开了这里,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这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小镇。离去时,他父亲未曾留下只言片语,好像一夜之间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又是怎么离去的。小镇背靠蔓延千里的庞大山脉,直面横亘无垠的荒原,危机四伏,九死一生。许多人终其一生也都不曾离开小镇的范围,能够往返一趟小镇和最近的城市都是一件难得的值得吹嘘的事。要知道,离小镇最近的城市也在百里开外,一路上荒芜人烟,仅有猛兽蛰伏,往返一趟都要将近十天。小时候阿狗就发现自己家和别人家不一样,比如为何王嘉乐就有父亲,而自己好像从没见到他,阿狗虽然早慧,但是任凭他如何自幼年的记忆中搜寻,也只能勉强拼凑出一个模糊的轮廓。好像是有过这样一个人的,很高大。

阿狗总会忍不住问他娘,父亲去哪儿了,是不是不要我们了。他娘这个时候都会笑着跟他说:“傻孩子,你爹他从来没有不要我们,他只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等你长大了,他就回来了。”听到这话的阿狗,于是开始盼望着长大。等待的日子越来越久,他和他娘过得倒也还凑合,只是想要去往远方的想法早已生根发芽。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就出发,时机成熟,这其实对于少年而言是个很模糊的概念,阿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时机才能成熟,时机也不是自己种下的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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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能够看到它一天天长大。

思绪越飘越远,阿狗觉得自己有必要自己去山里进行锻炼了。山里有巨石,也有野兽,反正早晚要面对的,早点熟悉同野兽搏斗也挺好,反正凭自己的力气和速度,只要谨慎些,哪怕是打不过,逃跑总还是问题不大的吧?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打断了阿狗的思绪,“阿狗,娘去河边洗个衣服,饭在桌上,你一会儿自己吃啊!”原来是阿狗他娘,此刻正站在通往后院的门口冲着阿狗说道。

“娘,今天怎么要去河边洗啊?”小镇水源丰沛,几乎家家户户都是打了井的,地下水源源不绝,日常洗衣做饭到是少有人会跑道河边去。

“这不是你昨天跟你妹妹一块进山去了嘛,脏衣服就多了,家里井水打起来麻烦,我跟你婶子约着一块儿去河边,洗起来也方便些。”阿狗他娘笑着解释道,然后马上又说,“你看你身上这一身又脏了,回头你吃完饭送过来,我一块儿洗了,你婶子还在外边等我,我就先去了!”话语间,阿狗他娘语气略带有一丝责备,倒不是嫌洗衣服麻烦,只是看阿狗成天搞得这么累不免有些心疼。但是又不忍心拦他,作为阿狗的娘,她自然知道儿子心中所想,所以也不多过问。

“好吧,我一会儿就去吃饭,娘你先忙去吧,别让婶子等着急了!”阿狗闻言,有些羞赫地挠挠头,回答道。很快,他娘转身离去,阿狗决定继续锻炼一番,无论如何,都不能够松懈。

很快,骄阳爬上云头,阿狗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回到屋里。阿狗换下身上已经被汗水浸透的衣服,随意地冲洗了一下,开始坐在桌上狼吞虎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阿狗的饭量不可谓是不大,几只烧饼就着昨晚剩下的红烧兔肉飞快的下肚。片刻之后,阿狗就吃完了早饭,收拾完桌子的阿狗拿出昨天捡到的萝卜,再次摆弄起来。

昨天回来以后,阿狗第一时间就把这东西清洗晾干放好了,并没有跟他娘说。而让阿狗选择隐瞒的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是他娘并不认识药材,很多东西还不如他自己知道的多;其二是阿狗隐约感觉这就是一棵参,这么大实在罕见无比,害怕言谈之间被人听到。倒也不是怕人惦记,就是单纯的藏宝心理,所谓财不露白,好东西自己知道就好了。此刻阿狗捧着这大如萝卜的老参,仔细端详着,只见其上根须茂密,除去主体外还伴生有两处小枝,整体看上去宛如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越看越让人觉得神异非凡。阿狗把玩了一会儿后,还是决定再次把老参藏起来,反正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能用它干嘛。

日头攀上半空,明光大方,宣告着时辰已经不算太早,阿狗打算先行去往河边浣衣之处找他娘。浣衣之处在镇外,需要走上一小段路,沿途路边尽是鳞次栉比的农田,不是梯田式排列,而是互相紧挨着的平坦的一块。一块块水田间依靠细小的田埂分隔开来,在这片田地中部,有着一条勉强算是青石铺就的小路,自小镇伸展出来,一直蔓延向远方。排列稀疏的石板或大或小,每一块石板上都被踩出不少坑洼,深深浅浅的印记无不显示着它们的饱经风霜。

如今正值初春,本是犁地的大好时节,但是却有不少人没在自家地头,反而是围在同一块田边上凑着热闹。阿狗终归也是少年心性,见到独独这里如此热闹,按捺不住心头的好奇,忍不住想要走进看看清楚。奈何田边围着的人不少,虽然阿狗已经长到快和成年人差不多的个头,但是终归是差了一点。本就狭窄的田埂根本站不住这里三层外三层围观的人群,许多人都是赤脚站在田里,反而成了最佳的观景位置。

阿狗不好意思硬挤进去,又听到里面传来阵阵呼喝,心中越发好奇,便向旁边相熟的人打听道:“陈叔,你们这是在看什么呢?”小镇很小,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彼此相熟,而被阿狗叫到这人又正好和阿狗住在同一条巷子里,阿狗自然也就能够认得他。‘陈叔’全名陈二狗,说起来名字跟阿狗还有些相似,由此也可见得小镇之人极为淳朴,取名功力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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