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阿姨一个月坚持不懈的努力,毕陈泽终于答应了和天鼎集团融资的事情,前提是,我和毕清订婚。后来我才知道,毕陈泽是因为毕清求他的关系才答应的。而毕清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以后都得听从毕陈泽的安排,比如说是转校,不许出国留学,大学读他选的专业。
毕清和我又坐着说了一会话,后来又有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点着头挂了电话,说:“去‘金色年华’吧,党存他们在那里等着呢。”
我点点头。其实我不想去“金色年华”,那是个高级俱乐部,我们是要去一楼的ktv。我对在人面前唱歌没什么兴趣,而且对听别人唱歌也不感兴趣。在我内心深处,听现在的流行歌曲,还不如以前外婆带着我去镇上的集会看家乡戏来得过瘾。那一张张色彩鲜艳的脸,花哨的衣服,铿锵有力的话语,直白的情绪,不用我察言观色都可以看个透彻。
但我是不能违背毕清的,我们走进一间包房,里面坐着几个嬉戏的男生和女生。那个叫党存的男生走上来揽着毕清的肩膀,笑着调侃:“两位的感情真像是两家集团现在的股市一样,好到我都想买进啊。”
“滚。”毕清推了一把他,拉着我的手坐在了人群中,开始玩色子。我在一帮安静的看着。毕清运气不错,一连好几把都在赢,党存今天运气不佳,六七个人每次输的都是他,几杯啤酒下来就在每次输后骂毕清使诈。毕清得意地搂着我的肩膀看他笑。近距离看他的笑容也十分顺眼,温和不伤人。所以,我从始至终也根本不怪他。
算来算去,这次交易,阿姨得到了她想要的公司安定,毕陈泽得到了儿子的顺从,毕清得到了我。而我最后却牺牲了自由。也算是三家欢喜一家忧,已经将损失降到了最小,也算是最佳方案了。当初我一度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仁慈心理安慰自己。
幸亏当时花花已经去环游世界了,不然要是她在的话,一定会骂我缺心眼。但人活着,未必每件事情都要像她一样如此较真,糊糊涂涂的过活何尝不是想让自己活得轻松些。
花花听过我来到x城之前的故事,连她都难得若有所思的对我点头赞同,是的,灰灰,你能够走到现在,和你傻气不较真的性格是离不开的。然后她又补充说,也就是说,你这么笨也算是有好处的。
花花说,如果是她,她会给那些对她扔石子的小孩狠狠两拳,这样,其他人看见了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她了。
我问她,如果当时给你扔石子的不只是一个小孩,而是全村的小孩呢?不给你扔石子的小孩就会被孤立的。花花想了半天,才说,那她会每天找一个孩子单挑。反正,如果是她,除非有一天她累了麻木了,不然她会不休止的反抗。
我想花花一开始对我的态度就是这样吧。自从医院见到她后,我每天坚持不懈的去看她。她从一开始的用冷漠反抗我,到后来的坚持不懈的轰我出去。到后来麻木了,也就放任我自由了。
我是一个很被动的人,很少主动和人说话,由于我之前有过和她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那时候卓老师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而她还是一个人,所以从第一次见她以后我就天天偷偷跑去看她。有一天,我鬼使神差地坐在了她身边,虽然她并不理我,我却像是看到熟人一样开始和她说话。有时候我执拗起来也是惊人的,就这样坚持了三个多月。后来,花花也逐渐打开冰封的心,她也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我陪着毕清坐了两个多小时,中途喝了两杯果汁,去了一趟厕所,被逼唱了一首歌,其余的时间在发呆。现代的年轻人都比较多才多艺,每个人都说她不会唱歌不会唱歌,结果一开口,才知道她是声乐国家二级,或者参加过“xx女声”,所以大家都把不会唱歌当成谦虚的说法,结果我实话说了,就没人信了。
吃过几次亏以后,我又想了个方案,找一些比较偏的歌曲:《无心神话》、《windysunday》、《斗傻》、《二等天使》是我经常报的歌曲。有好几次,就为了找这几首歌曲,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其实,这几首歌曲有三首我是编的。但这个“金色年华”就是这么强大,还是找到了剩下的一首真正的歌曲,当看到mv是几个动画剪切上去的粤语歌曲时,我只能硬着头皮唱完。不过他们都没有听过这首歌,即使唱成京剧他们也不会发现。
正文5郑航志
毕清玩色子只喝过两杯酒,然后和几个男生玩牌,中途唱了两首陈奕迅的歌曲。不得不说,毕清的声音挺有魅力的,和他的笑容很像,一阵温暖的清风。当他唱的时候,我身边的几个女生眼睛都看直了。我当时想,要是她们是毕清女朋友就好了,可以纯粹的喜欢他欣赏他。不像我一样,他深情的看着我唱出“幸福的期待真像积木啊,多会幻想就能堆多漂亮”时,我虽然看着他,但思绪却在游离。
后来,麦霸党存再一次把话筒夺了过去,我也借口去洗手间出去透透气。
不知为什么,ktv走廊上的灯特别昏暗,还是诡异的红色。给人一种拍恐怖片的感觉。我走在走廊上,感觉自己也像喝醉了似的,晃晃荡荡的。
突然,感觉到肩上有人在拍我,我大叫阿弥陀佛。我转过身,是郑航志笑嘻嘻的嘴脸:“墨墨,你怎么在这儿呢?好巧啊。”
他说完话,空气里面都是酒味。他手里还夹着一根烟。
第一次见到郑航志的时候,他是个锃光瓦亮光头的高二男生,耳朵上还戴着一只骷髅头耳钉。身穿校服的他对着刚从后院走出来的我,狠狠的给了一个巴掌。他怒气冲冲的说:“这是我替阡陌打的。”
“今天刚考完试吧。”说完,郑航志就开始在衣服兜里面摸索,他喜欢送我礼物,还是因为要讨好闻阡陌的关系。
郑航志从闻阡陌成人礼以后,就展开了对她的热情攻势。闻阡陌致力于慈善,即使生病期间也不忘时不时的筹办慈善晚会。他为了投其所好,经常是那个捐钱最多的人。而以前他还没有自己开公司,每次捐完钱,都要回去被他母亲一顿暴打,还要闭门思过一个礼拜。甚至有一次偷家里的祖传古董花瓶捐出去,她咬着牙用高十倍的价钱买回来的时候,差点打断他的腿。即使如此,只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