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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心藏邪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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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洁和金莲她们搬进新房后,逐渐安顿下来,心情也开始慢慢地平稳了。每天随着社员们日出出工,日落收工,日子在紧张繁忙的劳动中度过,不觉的就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这期间,于得海和于成龙都给家里写了信,告诉金莲和玉洁,他们都在辉南劳改农场,那里的生活条件比家里好,他们在政府的教育下,安心地改造。让她们放心,在家好好过日子,照顾好孩子,等待他们早日出来团聚。这时金莲和玉洁心中又燃亮了希望之光,从此开始了漫长的苦守寒窑,数着日子地等待。

于小民已经十一岁了,上了小学二年级,就在十三崴子小学校。

这时十三崴子村已随着农村体制的改革――人民公社的成立,被划为十三崴子生产大队,扩大到了几百户人家,居住着十个屯子,如赵家屯、边家屯、王家屯等,屯名都已先来落户的人家姓氏命名,于家和金家所在的屯依然沿袭了原来的名字――十三崴子屯和金家坨子。十个屯子,被自然划分成十个生产小队。因为十三崴子的名字影响范围大,被荣幸地定为整个生产大队的名字。小学校就设在位于中心地的生产大队部所在地的王家屯,距离十三崴子屯三里多路。

于小民和金美小兄妹俩每天都要往返六七里路上学,虽然年纪小,可是他们和屯子里的孩子们一样,已经跑习惯了。

于小民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孩子,家庭生活环境的变化,和亲人生活的磨难,给他幼小的心灵蒙上了层层的阴影,使他形成了沉默、孤独、内向的性格。

他从小一直是在母亲的呵护下长大,对母亲有一种非常的依赖。他没有享受到父爱给他带来的高大、伟岸、信心的感受。而母亲一个女性在不断经历凄风苦雨的打击后,表现出脆弱的一面,不可避免地给于小民带来了一种自卑感。正应了他一生下来爷爷就给他取名于小民的名字,爷爷于得海是从家运的衰落,用冷眼看世界,寄希望他以后做一个小小的平民,过着风雨无忧平淡的日子足矣。

于小民的身体长得也比一般的孩子也瘦小,遗传了她母亲马玉洁的纤弱的体质,他的脸庞也像母亲一样清秀,只有眼睛遗传了他父亲于成龙的聪慧明亮,可他却养成了这双眼睛注视和观察周围的孩子们习惯,然后去敏感地发现什么。

他从不争先抢尖,他知道自己没有那样的优越感,他一直是在这种压抑的心情下成长着。也恰恰正是这种压抑的心情,反而常常激发出他超长的潜能。他钻心学习,默默无语,考试的成绩总是第一名,以实际行动超出周围的孩子们,这时他才有一种自豪的优越感。

三月一日开学时,于小民的寒假作业完成得非常好,在全班得了唯一的一百分,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可是晚上放学回家,于小民却哭得很伤心。

生产队里一直驻扎着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组,他们实际上主持着生产队里日常的“大事”。

男女社员每天必须出工,实行按考勤记工分,年终按公分核算分红。

这个季节,生产队里的活计是送粪、选种。送粪就是把夏季农闲时积攒的粪肥送到农田里,选种就是在预留的粮食里选出籽粒饱满的作为春季播种的种子。

在生产队队部前面有一个大坑,有一千多立方米的容量,常年往里积攒绿肥(草坯)和人粪尿混合着河滩上的淤土,入冬前装的满满的,经过雨季沤泡,已经冻实。到了春季再用人工刨开,装车运出,在播种前扬撒在地里。这个活是体力活,由男社员承包。女社员眼尖手灵,就承担挑选种子的活计。

不管是送粪还是选种,都没有太多的活计,要是成天地干,都干不上几天。

由于活计轻松,所以队部决定,每天上午干活,下午开会学习。

这时的赵中子已被提升为生产队正队长,是因为他在去年生产大跃进中,上报粮食产量时,谎报亩产一千斤(其实亩产只有五六百斤),放了一颗大卫星,震惊了全公社,得到了工作组的重用。

现在赵中子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他在读私塾时显示出的歪才也终于得到了发挥。在每天下午的学习时,工作组要求社员做到:人人能读书,人人能写诗,人人能唱歌,人人能画画,人人能舞蹈,人人能表演,人人能创作。赵中子表现地极为活跃,他的“创作”也颇丰。他写出了:

“干部能拿梯,

我们能上天。

干部能下海,

我们能擒龙。

干部能移山,

大海我们填。”

“人有多大胆,

地有多大产。

三天不吃饭,

革命照样干。”

等“著名诗歌”,又放了一颗“文化卫星”,在全公社广为流传,因此,赵中子又成为了“文化名人”。赵中子显得得意洋洋,拉耙架子腿后面的尾巴不再夹着了,早已翘起,在人们眼前晃来晃去。他不但自己竭力地表现,每天赖牙赖口地哼唱着,还要求社员们每天都要做一首诗,并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赵中子的任务一下达,确实也带动起了社员作诗学文化的热潮,每天下午的开会学习,就成了赵中子主持的“诗歌朗诵会”。

社员们普遍都没文化,基本属于文盲,有的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上,哪里会作诗?可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潮,确实激发了这些农民的“创作”热情。他们努力地表现自己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感激和希望,每天都出现大量的“诗作”,像什么:

“社会主义是条船,

公社就是船上帆。

社员就是掌舵人,

共产主义在明天。”

也有胡诌八咧,五花八门的顺口溜,如:

“队长一声吼,

社员精神抖,

男女都出工,

看家留着狗。”

每天,赵中子把这些诗都收集起来,上报到生产大队,再由大队筛选后推荐到公社,他从中邀功请赏。

马玉洁和金莲每天都在接受着社会主义劳动改造,她们对社会主义有了正确的认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对共产党抱着希望。她们深信共产党是不会永远冤枉好人的,于得海和于成龙总有昭雪的那一天,那时他们也是人民公社的红色社员,而且她们还是当之无愧的“干部家属”呢,她们盼望着那一天的早日到来。

她们虽然对赵中子对她们家庭的陷害怀有仇恨,可是她们现在无力反击。马玉洁也深深地被社会主义建设热潮中,社员们的创作热情所鼓舞,加上赵中子对她的特定“指示”:每天必需写出一首好诗,以观察改造的表现。

赵中子知道马玉洁在马先生的熏陶下,写诗的“才能”不在他之下,所以他对马玉洁特别的关注,在上报这些诗时,他常把马玉洁写的诗改成自己的名字,贪天之功。

这天开完会后,天色已经很晚了,马玉洁和金莲在暮色中向家中走着。马玉洁的心情很复杂,她艰难地想着明天的“诗作”任务,而且还要给婆母金莲代笔,不觉得她就落在了金莲的后面。

金莲先到了家门口,从窗户上看见屋里没有点灯,她一下子想起了孙子于小民,孩子不在家吗?他干什么去了?她一边急着开门,一边回头叫着“玉洁!小民怎么没点灯?”

马玉洁急步的撵上,金莲已经进了屋。屋里一片黑暗,金莲绕过锅台,脚踢绊着地上的柴禾,推开里屋的门,在门旁墙上的灯窝里摸索到火柴,划着后点亮了油灯,这时马玉洁也跑进了屋里。金莲端起油灯,寻找着孙子于小民,马玉洁也叫着:“小民,小民!”油灯微弱的火苗摇曳着两个晃动的人影,屋里仍是昏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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