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木关的繁华果然不是小小清水镇可以比拟的,行街闹市热闹非凡,过往商队、江湖艺人、茶楼酒坊、冶情书画、游吟词赋……文化形态较之清水镇也有了很大区别,从建筑风格上便可看出,清水镇大多以石材筑房楼,样式敦厚略显单调;铁木关内的建筑大多以木材为原料,风格或是大气恢宏,或是小巧玲珑,或是矜持、或是张扬,大体古朴风雅。从布局上看,清水镇格局严明,直肠宽道,具有很高的便得性;铁木关内建筑群错落有致,不失大方典雅,稍显雕饰,具有很高的观赏性。进了铁木关,便是入了关内,本土文化有了较大显现。
辰雨一进城便被这景象给吸引住了,随波逐流,东看西瞧,兴致极高。不过那些贩货商人从来都不把辰雨放在眼中,在他们看来,辰雨实在是太寒碜了,他们是生意人,从来都很现实。逛了一个时辰,辰雨也总算对这里的环境有了一点认识,不过也仅仅是一点,毕竟,这座城,还是太大了点。
辰雨抱着被黑布严实包裹着的木质长剑,站在一座长拱石桥上,眉头深锁。辰雨原本就不是常人,灵觉十分灵敏,不然他也不可能从恶之森里走出来,在他大摇大摆逛街时,便感觉到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细细查探,他便发现了两个可疑人物,那两人,都是十分精明之人,隐匿功夫有几分高明。此时长桥周围行人较少,那两人,就藏匿在桥下大街上行往的人群之中,并且两人分开行动,距离、角度把握都十分到位,与自己不即不离。
辰雨细下思索,确认自己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人,不知为什么就会被人盯上了。最终不得其解,索性也就不想了,他们愿意跟着就让他们跟着吧,只要他们跟得上。
不再多做烦恼,继续在大街上游荡。不过看其似是在毫无目地的乱转,其实,却是运用了十二万分的精力,极力收集眼前的、耳边的飞来的各种信息,他认为只有不断地学习增长己身之见识,才可能尽快融入到人世间当中。
辰雨此时还不想与人深入交流,毕竟,融入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更何况,以前在家的时个也没少读书,了解到一些亘古不变的社会现实,饶是辰雨不一般,世界同样也充满着诱人的神采,但是辰雨的心里还是有丝恐惧和警惕,因为他现在生存在一个自己并不能把握的环境之中,对陌生的社会和生存压力的恐惧,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
看的多了听的多了,辰雨便深深地认识到在世间行走,无论是对于英雄好汉,还是地痞流氓,官绅贱民来说,金钱都是十分重要的,辰雨正盘算着,如何才能弄到些银两,好能进行下一步计划。可有些问题一旦深入思考,便很难自拔,当最终认识到事情的发展因为不在自己掌控之内,而变得糟糕的时候,人很容易感受到自己的懦弱、孤独,甚至产生悔恨的情绪,有的人便因此而颓废,一辈子庸凡;而有的人却可因此而振作,生出强烈的“掌握天下”心理。创造出奇迹来。辰雨意志力非常坚韧,事实上也不容许自己放弃。
“自己的大仇未报,决对不能放弃,个人的人生第一步都迈不出去,何谈未来。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只要不放弃,总归是有的。”辰雨如是想着。
辰雨拽紧拳头,不再东摇西撞乱撺,游手好闲,而是东顾西盼,开始在城里寻找商机,更是不在意跟在身后的眼睛,那跟踪的两人似乎认为自己看出了什么“苗头”,马上强打起十二分精神。
不得不说,这座城十分庞大,连续转悠了近二个时辰,辰雨也只逛了全城的四分之一。并且这城的管理上很有一套,分了内城与外城,分开而治,外城热闹,多住平头百姓,士官小兵。内城繁华,多居达官贵人,名门遗后。
最后还是来到内城,比起外城,内城就繁华了很多,建筑更显大气,门面雕梁画柱,斑杂妙肖。辰雨仍混迹人群里,细寻“商机”。
转过几条大街,蓦地“九洲药坊”几个大字映入辰雨的眼中,辰雨欣喜若狂,因为他想到,在从清水镇来的路上,过山峦踏日月,采得不少好草药,本来是打算回去交给师傅炼丹用的,现在看到手中的那不大点不小点的包袱,辰雨就觉得有些碍眼,心想:“若是老放在身上,也是不好,占地不说,说不定哪天还给弄没了,不如拿去换点银子,来得现实,还能解得当下之急。”
来到药坊,此药坊果然不愧“九洲”二字,大得有点离谱。辰雨跟师傅修行两年,认得百草,此时也算是一介名医,现在粗略看了一下,好家伙,东西南北,各方药草皆有收藏。最显眼的还是那些各种草药酒,其中浸泡的草药无一不是稀品,泡上酒来,药性价值更是提高不少,当真是千金不易啊。
一门徒正在柜台上捣药,见辰雨进来,穿着百姓服饰,见惯达贵之人的他,眼里自然有些不屑。
那人对着辰雨十分不客气劈头盖脸过去:“喂,那个谁,乱看什么,有事做事,没事就赶紧离开。”
辰雨眉头一皱,今天这是怎么了,接连几人都这样的态度对自己说话,难道我有哪儿得罪了他们不成,还是这世界上的人本来就是这样,辰雨想了想,也不记较,可是仇浪却不干了,对着那门徒“汪汪”叫起来,那人一看,“呵,原来下面还有一条小狗啊。”那眼神又多了些不屑,嘴角明显有一丝轻蔑。那俯视的庸态,颇有些味道。
辰雨寞然地问:“你们这里收药草吗?你可做得了主?”
好在那人有些自知之明,有些气恼地扔下手中的活。“你先等着。”
那人进去一会,便有一个矮胖之人出来,那门徒却是跟在那矮胖之人身后,除了恭敬之色,再无其它神情,像是刚才之事根本没有发生过似的。
“这位先生,呃,小兄弟,您好,我姓于,是这里的掌柜,听说你有药草出卖,可否让在下一观,好商定价格。”那人好像没有一点看不起辰雨,当真做到了同视。
辰雨见此人虽胖,但对人态度还不错,点了下头,从腰间取下布包,说道:“于掌柜,你好,这是我收集的一点药草,你看看。”
于掌柜很专业,但此时他也很痛苦,因为辰雨拿出的那个布包很破,而且从里面散发出来的味道很醇厚,心想:若里面真是好药材的话,用这破布装着,那不是糟蹋了吗?于掌柜小心翼翼地打开布包,当他看到里面的一件什物的时候,心情开始有些激动起来。
那是一株人参,从色泽上看,乃是极品,于掌柜仔细端详一阵,最后眼中暴发出一道精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道:“好家伙,千年老参王,可真的是千金难求啊”。
“于掌柜,怎么样,你看可以值什么价格?”
“啊!小兄弟,这可真是好东西,千年人参啊,可值五百金!”于掌柜绘声绘色地说道,伸出五根手指比划着,夸张地说道。
辰雨点了点,似乎很满意。“好吧,成交,那你再看看另外的一些药草,能值多少?”
出了大药坊,辰雨摸了摸怀中的六百金银票,心满意足,豪气顿生,若不是在闹市之中,他真想长啸一声。俗话说,一文钱逼死好英雄,辰雨现在感激不已,自己终于没有成为那种悲情人物。
但是尽管如此,辰雨也没生出爆发户的心态来,因为他对于金钱,仍然没有足够的认识,金钱的量,在他眼里也只是一个慨念上的数字。走在大街上,现在有了银两,却也为他多了几分底气,辰雨最后还是回到了外城,比起内城的繁华,他还是更爱外城的喧闹。
辰雨欣赏着这世界里的喧嚣,可是心底却藏有一抹孤独。这种孤独是在长时间的喧嚣体味里,渐渐显现出来的,叹一口气,想将之抛却,却是更深地埋入了心底。
在外城离内城约三百米的一条大街上,围着一堆人,指指点点,看其神态,看戏的成分居多。从那人堆里飘出来的一股淡淡血腥味,引起了辰雨的注意,他眉头一皱,略下思考,远离那里几步,然后转过身来,像是做出了极大的决定,才毅然向人堆走去。
好不容易挤过人墙,辰雨看到了骇人的一幕:一个约摸十岁的男孩,躺在血泊里,肚子上穿了个大洞,已经昏迷,呼吸渐失,旁边有一个妇女,坐在地上,六神无主地看着躺在血泊里的孩子,只任两行眼泪不住地流,这妇女或是是那孩子的母亲吧。
辰雨的鼻子酸酸的,忍住眼泪不流,他蹲下身子,细察伤势,暗中送了一道真气,保住男孩的最后一口气,然后对着那妇女轻轻地道:“大婶,别伤心了,让我看看孩子还有救没有?”
本来那妇女看着生命渐逝的儿子,已经失神过去,或许是缘于母性的本能,听到辰雨的话,她猛然惊醒了过来,没有丝毫怀疑地,她把辰雨看作了希望,突然跪在地上感激地道:“多谢恩人,若能救我儿来,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我愿做牛做马,偿还恩人。呜呜……”
“哎。”辰雨叹了一声,不作回答,把眼光落回到孩子身上,刚才查看了一下,那个洞,似乎是被硬物生生压出来的,真惨。
辰雨倒出一颗丹药来,这只是师傅炼的一颗普通丹药而已,平时自己用来治些皮外伤还行,可是相对常人的体质而言,堪称可起死回生的灵丹了。辰雨把丹药碾碎,小心均匀地洒在男孩的伤口上,怕男孩承受不住药力,辰雨还暗地用真气助其化开药力,做完这些辰雨才松了一口气,而围观的人,也是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只见在大家视线里,男孩的伤口,正以可见的速度愈合,不大一会儿,就只能看见一道浅浅地疤痕了,这时,周围的人们,爆发出一阵喝彩声,掌声。
“谢谢恩人,谢谢恩人。”青年妇女不知该怎么表达此时心中的喜悦和感激,对着辰雨连连磕头,辰雨阻止下来。
“大婶,不用谢,呵呵,他现在伤口是好了,可是刚才失血过多,还需要长时间调养,方可康复,这我可帮不上忙了。”
“恩人大恩大德,我们孤儿寡母无以为报,不敢再劳烦恩人了。”
看那母子二人一身服饰,也是不好过的平常人家,飞来横祸,孤儿寡母家的肯定承受不住,助人索性到底,送给母子二人一张值百金的银票,本来那妇女死活不要,辰雨佯怒,这才收下。辰雨心里很高兴,因为今天救了人,觉得特别有意义。最重要的是,自己也可以带给别人欢乐、希望。
夜色朦胧,“馨来客栈”终于迎来了辰雨下塌。长时间在外奔波,辰雨此时正躺在客栈房间里的浴桶里享受着,有些迷糊。这时他还真有些怀念玉昆山上的天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