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黑的天空不见一丝光亮,仿佛世界走到了尽头,《圣经》里的大洪水记录似乎正在上映现实版,不同的是诺亚要在方舟里将世界上每一种动物都放上一对,而我们的船上装满了逃亡的囚徒和精神病患者。
海港外浪涛怒吼成一种声音,恐怖笼罩在人们的心头,自从恢复人身以来,我第一次感受到人生的可贵,就连对着我们的枪口看上去都那么亲切,不是电影里那个土财主胡汉三对着重压下的老百姓吼着:“乡亲们,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我在心底说“人类!我又回来了。”
丽莎的双手紧紧地扣着我的手臂,我感到她在战抖,在她的眼里我看到了恐惧,在她的内心还有着鲨鱼的记忆,虽然对她已经久远。
明晃晃的探照灯夹杂着枪械上镭射瞄准射线集中在我们身上,令我的视野一片空白,以我和丽莎的快捷也不敢乱动,我们象剧院里的演员在众人的目光中开始做一件事换衣服,我尽量放慢穿衣服的速度并示范给丽莎,其实我也很久没有穿了,有点怪怪的,我在内心赞叹了一声,感谢发明衣服的人,人可以不必裸露着身体,任自然宰割。
我相信这是丽莎的第一件衣服,也是她第一次穿衣服。
丽莎摆弄着身资,连着换了几个动人的造型,女性天生的美的直觉远远强于男性(你也许不同意认为这么说太果断,让事实来说话,你第一次穿衣服还记得吗,相信不是你自己穿上的,而她是自己穿,没有人教她,她没有你幸运有个妈妈来教你怎样做),丽莎躲在我的身后迅速将衣服放在身上,用放不用穿字,是因为我们穿衣服是人不动衣服动,她是衣服不动人翻来覆去地动,衣服放在空中,人已经在里面,我不知道她怎么会穿衣服,而且如此熟练,最后叹口气归结为本能,
后来“丽莎式穿衣法”成为女性争相效仿的流行运动,因为它的方式即特别又便利,女人每天平均要穿三次衣服,这样借穿衣服可以健身、美容、减肥、提高美学素养、缓解女性对服装的狂热造成的紧张、和提高性生活的质量和性高潮等等。
当我企图找出她第一次穿衣服的错处,却突然忘记了这个目的,光影变换中,风暴声从耳际抽离,整个世界仿佛静止,整个浮动的海港成了背景,就象在世界巨星表演的舞台,丽莎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动人心魄的迷人光彩,一件平凡的救生衣是不是经过巴黎著名服装设计师的精心设计,在丽莎身上好象是一件黄色高贵、典雅的晚礼服,救生衣少得可怜的扣子使它的主人玲珑剔透的乳房各显露半颗,欲盖弥彰之下更令观者血脉贲张,此刻我宁愿做一件普通的救生衣匍匐在丽莎的球体上熟睡,不,很清醒地嗅着女孩子的花样芬芳。
我目瞪口呆地傻立着,舰上令人心烦的女兵打碎了我的好梦:“立刻上来!”我才记起
我下边还一丝不挂,急忙手忙脚乱地穿上,和丽莎向旋梯游去。
丽莎调皮地用双手环着我的腰际,不时故意用充满弹力的胸部摩擦我的后背,隔着衣服分外有不同的感受,想着丽莎衣服下动人的肉体,全身幸福得要命。
来到船上,尽管周围布满荷枪实弹的士兵,我还是忍不住一脸坏笑地看着第一次学走路的美女。
各位观众,这是一位有史以来最不拘小节的旅行女郎,只见她为方便观察和躲避假想敌的袭击,忽然伏身、前跃、倒行、侧翻、前空翻、横滚翻、倒立、横行,简直没有一点淑女风范,我心里暗恨自己平日疏虞教导,以致贻笑大方,我慌忙冲入场内一把抱住好象体操表演的连串跟头前奏的丽莎低声说:“这不是在海里,这是陆地,要有气质,是淑女气质,你是美女,最漂亮的,走路要挺胸、抬头、收腹、立颈、双脚走一线。
丽莎是最调皮、最淘气的了,而且愈来愈叛逆,不过每当我夸她是美女和最漂亮时,她就非常的温柔和顺从,其实女孩子有时比较好哄,只要你多喜欢她们。
最后,丽莎实验性地走了几步,虽然很象南极企鹅,但我还是鼓掌喝彩,得到观众的认可,加上我说这是人类最具美感的走路方式,聪明的丽莎决定痛改前非,只走这种步。其实我也不知道怎样教她,我学走路那会儿是不需要背口诀的。看着丽莎一摇一摆得意地跟在我的后面,我真的应该说声:“感谢所有观众,请多包容,她是第一次!”
我走在前面,忽然我感到一股劲风在船舱里涌动,我眼神右扫身体平行移开,丽莎如影随形,走在后面的女兵就没有那么幸运,轰的一声舱门被飞出的身体撞向两边,与女兵滚做一团,我的全身内力运转,那飞出的囚犯的速度就象电影里的慢镜,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浓重眉毛吊三角眼的囚徒,破碎的囚衣里是健硕的身形,眼神里有恐惧、沮丧和愤怒,眉心里有一道伤疤,相书上说这种人可割腹抛头,有杀人不眨眼的胆魄,我甚至看到从他嘴里飞出的两颗侧门齿,飞过他们头顶,叮叮两声落在地板上旋转到船弦边。
一只擦得光亮的军靴踏出舱门,一身上校军服的青年军官立在门口,眼神看到我们闪过警戒之色,他挥了挥手两旁的士兵将那个囚犯架起拖向舱底,他掏出手帕擦了擦手,看了我们两眼,就不在看,问道:“名字?编号?”
我盯着他没有说话,丽莎手一紧,我急忙回握示意她不要攻击,女兵整理了衣服后上前立正报告说:“威克斯上校,没有证件、没有衣服和其它任何东西,自称是中国来的旅游观光者。”
“不穿衣服是裸奔才对!”威克斯笑了一下,转身不在理我们,淫荡的眼神扫描着对面的女兵说:“娜娜,今晚来我办公室,我有任务给你!”
那个娜娜媚眼一抛,嗔声道:“这么晚,有什么任务嘛?”威克斯上前捏揉着娜娜的乳房故意道:“看,衣服都弄乱了,来了就知道了!”娜娜胸脯剧烈起伏着,呻吟如蚊声,威克斯见好就收,转身对我们厉声喝道:“来了就是囚犯,这里我就是法律,二十七、二十八,记住你们的编号!”
两旁的士兵上来推我们,我急忙举起双手:“不必,我们自己走!”
走进舱门身后的铁栅栏门哐地锁紧,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海上监狱,我有些后悔带丽莎进来,狱卒将两套换洗的囚服和脸盆放在每个人手里,脸盆里有一块肥皂、一条毛巾和没有商标和包装的卫生纸,丽莎欢天喜地搂紧她的家当走在我的身后,嘴里居然哼着银洋部落民歌,当然只有我听得懂,歌词大意是:无论你身在何处,家在何方,只要有爱人在身旁,就是幸福。。。。。。”,这是她在人类社会拥有的第一份财产。
狱卒的硬喝打断了我的迷醉:“不许喧哗,不许打架,不许提名字,只叫编号,违反者禁闭五小时,每天上午九点,下午3点放风,早餐在六点,午餐在十一点半,晚餐在下午六点,回答长官要用是或否,回答错!禁闭5小时!”
走廊两侧是囚室,隔着铁栅栏一张张脸孔奇形怪状的表情,一只只手伸出来,吆喝声充塞了整个空间,好象明星遭遇fans,每个囚室里大约有六张床,里面大都客满,男女有的混在一起,大概是临时监管,没有分开。
我们的囚室在走廊的尽头,当铁门在身后锁上时,我们才有困入牢笼里的感觉,丽莎兴奋地包起家当占领一张床,我转过身看着她苦笑不得:“小姐,这是监狱,你以为到自己家了吗?”
“和你在一起,哪里都是家的感觉!”丽莎傻笑。
那一刻,我感动得想哭。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每个女孩子都很喜欢它,我一直没有机会送给你,它的名字叫做“花”。”我从救生衣袋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朵手指头大小的微笑的花(微笑是指刚开还没开,在人类把这叫豆蔻年华,笑的花是指已经开的花在人类叫芳华正茂),花很美,粉红色的花瓣还有淡黄色的花蕊非常的动人,润泽的光芒笼罩在四周,这是一朵红玫瑰,不是我们在街上卖的那种,我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因为在卖花人眼里它还不够吸引都市人挑剔的目光,我想它来自自然,而不是温室。它一直静静地躺在口袋里,也许它的一生就是等待这一刻。
我看见丽莎翦水双瞳的眼睛里泛出象带着隐形眼镜一样的光芒,接着两颗泪花从眼里滚出,滑过粉红的脸颊,丽莎哭了,是她成为人类以来的第一次哭泣。
丽莎放开手里的家当,光着小脚丫颤抖着站起来,她哆哆嗦嗦地指着花:“是。。。。。是给我的?!”我用力点着头,丽莎猛地将我拥抱住生怕我逃跑,小心地用小嘴将花吻在嘴边,疯疯颠颠地在囚室里到处跑,旋转、跳舞,我不知道那朵花是谁放在救生衣的口袋里,不过那朵花能够等到这一刻已经不枉此生。
丽莎整整三个小时没有理我,这在以前从未发生过,在这三个小时里,丽莎一会哭,一会笑,一会将花放在手里,一会将花叼在口中,一会将花插在头上,一会将花别在双乳之间,一会将花放在小肚子上躺在地上,一会象小狗一样将花抛向空中,然后凌空翻接住。
难道每个女孩子都是“抢花族”?!还是丽莎得了“疯花症”,永远不要低估花朵对女孩子的魅力,我感慨丽莎的精力充沛同时提醒自己,以后如果要送花啦、宝石啦、铂金、珠宝啦给女孩子,一定要先了解她是不是有不能太激动的,比如尿急什么的。
我已经忘记了这三个小时怎么过的,中间好象丽莎还拉着我跳了一段,最后我将手里紧搂那朵鲜花的丽莎从地板上抱起来放到床上,盖上被子后,看着丽莎骄傲的微笑和眼角的泪珠,发了好半天傻。
黎明终于在风雨中来临,靠近囚室里面的舷窗一片白茫茫的雨幕。
我记得昨晚我是睡另一张床的,怎么丽莎在我的怀里,我看见她的睫毛轻颤,知道她已经醒来只是赖着不肯走。
走廊的铃声忽然响起,士兵敲着门喊着:“都起来,吃早饭,快!”丽莎带搭不理呻吟了一声手缠得更紧。
“再不起来,扒你衣服!”我威胁道。
丽莎一个空翻,旋转着落下来,不高兴地看着我,她爱极了这套衣服,连睡觉都不肯脱,女人喜欢衣服的程度简直无法置信,还有鲜花,还有化妆,还有。。。。。
餐厅里挤满了人,穿的衣服什么样的都有,有囚衣、病人服,甚至有的斜披床单,还有睡衣,不过秩序很好,即使是精神病患者在吃饭时也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有不停说话的,手不停抖的,人类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灾难都不会忘记吃饭的,我一边排队一边和身旁的一位眼镜先生交谈,知道我是中国人,顿时热情起来,他叫马方正,是中国驻马来西亚槟城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因为在台风席卷槟城时与打劫大使馆的暴徒激战被抓进来的,他说这些人都是临时从槟城第七监狱还有四号精神病院转移出来的,还有从街上直接抓来的,还有临时收容的,比如象我和丽莎。
早餐是马来西亚特色沙爹饭,还有米粥,甜点、小菜,对于我这个茹毛饮血的野蛮人已经非常盛情,何况我们这位不知饭为何物的深海美女,从生吃活咽到享受人类数万年进化的文明成果,她的飞跃简直令人发指。不过,我们的超超级进化美女,一点都不知道,欣欣然地大快朵颐,从表情上看她对人类社会的第一餐是非常满意。虽然口味很特别,她甚至每一口都很试探,喝汤时因为不知道温度,烫得大叫着跳了起来,别人以为她遇见老鼠,因为她跳到了桌子上,看着丽莎望着那碗汤的栗然的眼神,实在不能不笑,我尴尬地将她从桌子上抱下来,向四周鞠躬道歉,美女很容易被原谅的。丽莎很快不在独自作战,每吃一口都看我怎样吃,结果我吃什么她吃什么,动作幅度进食量控制完美。
对面的马方正笑得直咳:“你们俩很有情人相!她的身手很敏捷,很会打的样子!”
“她叫丽莎,是我在洛衫机的表妹,不过因为表姨夫、表姨因车祸去世,才和我一起回凤凰岛,她很想有永久居留权,她是运动专家,游泳最拿手啦!”我夸着丽莎,其实我知道马方正是中国官方人士,很希望将来为丽莎进入社会做些准备。
“那很好啊!”马方正开心地说,接着皱着眉说:“不过我现在自身难保,我是共产党员,随时有为国捐躯的准备,如果我有什么不测,你可以找凤凰岛外务部的李华部长,丽莎的事应该没有问题!”
“没那么严重吧!”我吃惊地问。
“现在马来西亚政局不稳,随时可能发生政变,加上反对党已经趁这次台风派军队控制了全国第二大城市槟城,这艘船就是他们的,候仁德大使和几位使馆工作人员都在这艘船上。”马方正低声说。
“你们是中国政府的外交使节,他们应该不会这么愚蠢到伤害你们吧?!”我假装喝汤低声问。
“表面上应该不会,一旦政变失败,我们是很好的人质。”马方正叹口气。
坐在我们对面的两位个囚徒,忽然起身端着餐盘离开,接着我们刚上船时被打的那个囚徒和一个四十岁左右,头发掉光的家伙坐下来。
“勒不是中国大使馆的吗?真是冤家路窄!shit!”这家伙牙齿被打丢两颗很不习惯,说话跑风。
马方正没有看他,依然和我们交谈。
“妈的,还我兄弟的命来!”牙跑风一拳击向马方正的面门,另一只手寒光一闪插向肋部,我一点都不但心,因为马方正的反应使我知道他是第一流的高手。
牙跑风的两拳全部命中,不过上面的拳头被人捏住,下面的餐刀被夹住,他使劲全身的力量,头额见汗,也不能撤回。
这时,秃顶佬说道:“阿成回来,这位兄弟给我一个面子,请多原谅他的卤莽!”那个阿成身体猛然向后摔去,秃顶佬身形眨眼移到他的身后,一托一扶,牙跑风向没动过似的回到原位,想不到秃顶佬是个柔道高手。
“发哥,他。。。。。。!”阿成咬着牙喘着气,眼里喷着火。
“吃饭!”秃顶佬坐下开始吃饭。
“放风的时候来找我,我有事拜托!”马方正对我说完,转身站起离开餐厅。
阿成敌意地看着我和丽莎,看丽莎时一呆,不光是他,所有第一眼看丽莎的人都会惊讶,丽莎是那种人间罕有似乎不食人间烟火却又烟视媚行的活力四射的独特气质的女子。
丽莎却象没人注视一样,肆无忌惮地大嚼,我看了一眼四周,然后低头喝汤,大脑里呈现清晰的图象好象电影,可以快进、暂停地观看,在我们的右侧第四排第四个位有个黑发女人,肌肤红润,弹力十足,眼睛对我们似看非看,我感到她在监视我们,在左侧第十排第六位,有一个短发黑皮肤男子,模样平常,好象专心地吃着饭,但我知道他也在注意我们,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右手很有力还有手指间有火药留下的硫磺色,很可能是一个职业军人,在我们前侧第三排正对位置有一个斜眼精神病男子嘴唇直哆嗦,但我感到他也在看我们。
我低下身假装系鞋带,果然对面的精神病还有左侧的军人、右侧的美女囚徒都将头探到桌子下,精神病假装跌坐地上,美女囚徒假装系鞋带,军人假装掉了东西,其实我的鞋是统一发的那种,因为有精神病患者所以都没有鞋带,我直起身又假装喝汤,其实汤早喝完了。
我拉着丽莎向餐厅外走去,在士兵的注视下走回我们的囚室。
甲板上人很多,大家都很珍惜这难得的时光,我没有找到马方正,但看见了那三个监视我们的人,他们混在囚徒中,天还下着大雨,大多数人都跺在船船檐下,只有几个精神病在雨中散步,样子很充实,其实即使是精神病患者也会知道避雨的。
我们进入第三层大厅,大部分囚徒都在这里,这里有电视,还有台球,甚至不断重复播放的录影,电视正在直播意甲联赛,囚徒们在赌球,赌法很简单实用,就是香烟,男人多的地方香烟一定是热销货,男人可以没有女人,但一定要有香烟,囚徒如是说。
我们刚进来,前面的人群自动分开,里面站着秃头佬发哥和牙跑风阿成盯着我们俩,大厅里放着火暴的迪士高音乐,囚徒之间的地下对决在监狱中已经是司空见惯,无非是私人恩怨,警戒的士兵和看守们甚至会赌那一方会胜出。
我抱着双臂钉子步站立,丽莎立刻摆出同样姿势,我们不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对方,我研究过特工训练手册,七大训条第一条:保持镇定,然后观察环境,牙跑风阿成一挺胸脯:“中国人!”我点点头,秃头佬面含微笑也一点头。我们身后顿时涌来一股杀气,我深吸一口气,内劲流转,耳际传来衣衫掠风的声音,原来监视我们的三个人中的那个精神病患者已经在我们身后凌空向丽莎扑来,对方说打就打,完全没有征兆,只此一点就可列入第一流高手。丽莎身体向前飘出两米,我身形同时翻向后方,对方攻击的对象换成了我,对方也是反应急速,立即变招,他的身体猛地撑地,向上踢出两脚,我吃亏在实战经验少,只勉强扭开正面,急中生智向对方的脚踝砍出两记手刀,震得我手臂酸痛,侧翻落地,对方双手一撑地立起,我胜在够快,同时故意只使出一半的力道,保持着战力。
精神病患者的嘴唇已经不哆嗦,站立的双腿微微发抖,恶狠狠地看我一眼,垂下眼转身回到人群,我长舒了一口气,啪啪啪掌声响起,对面的秃头佬哈哈大笑:“想不到英雄出少年,不过你的朋友拿了我们一样东西,小兄弟如果见到请归还我们!”他居然会汉语。
这群人训练有素,决不是一般的江湖混混,我想到这里一施礼:“这位伯伯经验丰富,学识渊博,一看就知道我们俩是乳臭未干的毛孩子,更不会随便拿别人东西,要是得罪了大伯,还请高抬贵手,放过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