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也说不上来,只有见到根山大哥之后,才能弄个水落石出。”李小白说道,“嫣红,你不要把这事儿挂在心上了,或许,这件瓷器一文不值呢?你看,这一街两行的,瓷器铺子一家挨着一家,什么样的器物都有,并且,比那件花瓶做工精细、漂亮好看的比比皆是。”
“可那不一样啊,你的那件是家传珍宝,并且还出自前朝皇帝之手,肯定值钱的呀。”嫣红说道。
李小白在心里暗暗掐指一算,周世宗显德三年,是公元956年;今日是宋哲宗元符三年正月十五,也就是公元1100年,这件柴窑“观音瓶”到今日才150年的历史,在如今的大宋兴许算不得什么“文物”,况且,周世宗柴荣,只不过是五代十国,周朝的一个小皇帝,没什么大的名气,或许这件瓷器真的一文不值呢。
想到这里,李小白心里不免有些失落,同时,又感到如释重负:没了就没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况且,薛根山是嫣红姑娘的亲哥哥,嫣红昨晚把自己的女儿身,都无私地奉献给了自己,即便是那个破花瓶真的是薛根山拿走的,全当是送给“大舅哥”了。
李小白用这些话在心里安慰着自己时,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像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唯一不同的是,他比阿q有点才,比阿q更贪玩。但两人都身无长物,一无是处。于是便摇摇头,莫名地笑了。
“小白哥哥,你笑什么呀?”嫣红一头雾水地问道。
“哦,没什么。”李小白收回野马奔腾一般的思绪,说道,“对了,嫣红妹妹,你饿吗?”
“嗯,是有点饿了。”嫣红说道,“正好,出门时娘给我了一些银子,让我看着置买些东西。你想吃什么?我管你吃个饱。”
“干娘给你的钱,是让你置买嫁妆的吧?”李小白内疚地说道,“我一贫如洗,不但不能送你一份出嫁的礼物,连一顿饭钱还得让你出银子,我真是很无用。”
“小白哥哥,你怎能这样想呢?这不怪你啊,你的盘缠都给歹人给劫了,连进京赶考都去不成了,前程眼看都给耽误了,已经够可怜见的了。”嫣红姑娘说着,眼圈便红了。
李小白看到嫣红真的那么相信自己编造的谎言,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很想对她道出实情,可是,又怕说出来,嫣红会把他当做一个疯子,于是就把已经到了嗓子眼的话又咽了下去。嗨!罢罢罢,不是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吗?管求它哩,过一时,算一时,阿q就阿q吧。不管怎样,自己来到了大宋,有个这么天真、纯洁、可人的小姑娘爱着,并且还将自己的处女之身献给了自己,这也不枉穿越了一回。
李小白尽管有点小得意,可是他从内心还是鄙夷自己的,因为,他非常清楚,他和嫣红之间没有爱情,他没有刻骨铭心爱过她,尽管他已经拥有了嫣红的身体。但是,和小莉他们两个那轰轰烈烈的初恋相比,嫣红在他的心里,真的很渺小。包括zuo爱,也远没有和小丽那样,花样繁多,痛快尽兴,淋漓尽致。
“快说啊,你想吃什么呀?”嫣红催促道。
“唔,我想吃肉。”李小白脱口而出。突然,他觉得这句话里的意思很淫亵,便坏坏的乜了一眼嫣红。
“想吃肉啊?那好啊,那咱们吃肉夹馍吧。”嫣红姑娘高兴地说道,“这神仙镇上的肉夹馍可有名了,烧饼烤的是皮酥里嫩,焦香松软,中间再用刀劈开,夹些猪头脸儿,嗯,想想都让人流口水呢。”
“真的么?”嫣红的话把李小白肚里的馋虫给勾出拉来了,他已经十多天没有闻到荤腥了。
“吃了肉夹馍,再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圆,简直要美死了。”嫣红说道,“我还是第一次吃汤圆呢。”
“是吗?”李小白觉得嫣红姑娘挺可怜,也挺天真的,望着她那一脸无限向往的幸福神色,他便忍不住想要坏。于是,嘴角就神不由主闪出一丝邪邪的笑,伏在嫣红的耳边低语挑逗了一句。嫣红姑娘听了,红着脸快给气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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