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下的几人,就是紫芸及范特,还有紫芸家族的几个护卫。但从始至终,蛮思也不曾问过他们的名字,他们也就此沉默。一个平民而已,救了自己给几个金币就行,大多数贵族的做法就是这样,肯尼斯家族也是这般。
紫芸一行这次到迷失森林,也是为了完成赫茨戈学院的试练任务。原本那霍金也是要一起来的,但因临时有时取消了。最后,就范特陪着她来了,而宰相自然也让人陪同一起来了。年轻人是来完成试练任务的,他们的任务是猎杀一头和自己同级别的魔兽。这是千百年来的惯例,很少意外。
范特如今是中级剑师,紫芸也达到了中级魔法师,所以他们都需要猎杀一头六级魔兽已完成任务。之后就能从赫茨戈学院毕业,而平民出身的范特也将迈入贵族行列。当然,原本霍金也是需要历练的,但是他有事耽误了。然而试练嘛,身为皇子,还怕完不成吗?
迷失森林是很危险,但其边缘一般不会有高阶的魔兽出没,这是大陆公认的。然而事无绝对,偏巧不巧的,就在刚完成自己的任务的时候,让几人一行遇到了几只八级的爆炎狮。损失不可谓不大,原本一行几十人的队伍,最终只剩得下四人,还基本上都受了伤。好在是任务完成了,这是大幸了。
当然对于蛮思,个人的反应是不同的。中年人的看法是有点莫测高深,紫芸则是气愤蛮思的小气(也不舍得把小白让给她),另外两个年轻人则对他印象还不错(主要是做的食物真的很好)。范特是几人中了解蛮思最深刻的,但对于蛮思却是只有怨恨,至于自己丢脸的事更不会对别人说。
这一切对于蛮思来说,却是没多少意义的。他也就是在别人危难时刻,伸出手援救一把而已,跟他前世所做大体上还是一致的。至于报不报答,更是没多少所谓,反正自己也只是个过客,对于这些人是不大在乎的。
按照蛮思的设想,就是要平平安安的,完成自己的大陆旅行。锡兰与我无关,我也不管其事,我可以做一回实实在在的旁观者。但世事难料,天下事又岂能尽如人意?
这里有个小镇,名字叫做约克,是波旁帝国肯尼斯大公辖下的兰斯行省的一个小城。由于经常有冒险者到迷失森林去碰运气,而这个原本这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子,也因而发展了起来。
这里是进入迷失森林的最后补给站,因而也是很热闹。佣兵工会、魔法工会、甚至是盗贼工会,都在这里落了户。修者们能在这里考核、交接任务、领取酬金等。相继的,商店也出现了,铁匠铺、武器商店、魔法商店,还有服务性的赌场酒吧旅店和妓院。
迷失森林很危险,但就算是其外围也有无尽的财富,各商店从往来的人身上赚了好些钱。冒险者是危险而辛苦的,他们需要发泄,酒赌和女人是他们需要的。
小镇的原住民也因而受益多多,家家都算是有了“豪宅”。原来的小村庄也能够称得上风景秀美,但美则美矣,危险及不便也很多。四级的魔兽就足够毁灭整个村子,生活必需物品也要到很远才能买到。
好在肯迪斯大公目光远大,批准在此建立小镇。那是有一回他打猎时的偶然,伟大的公爵大人预见到了以后的繁荣,吩咐即刻修筑小城。仅仅是一个月,在公爵离开后一个月,就有军队开到了约克村,给村民足够的好处,然后开始建设。而随着建设,各个商店也来了,工会也来了。此后,村民成了镇民,勉强温饱也变了小康有余。
蛮思也来到了这里。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人并不稀奇,天青帝国基本上都如此;但是波旁和天青并不相合,所以波旁帝国中的黄种人并不多。但小镇的人一来二去的,也算是见过些世面了,所以也不会围观。
自然地,最先做的事就是找店住下,先好好睡一觉。在森林里虽然快活,但睡觉的乐趣似乎更大。吃的么,蛮思也是会的,但却比较喜欢吃别人做的。
之后的事就很简单了——卖东西。蛮思在迷失森林里耗费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享用了不少的美味魔兽,而那兽皮和魂骨也是收了不少的。蛮思力气不小,重量虽也有百来斤了,却也不觉得累。但如此一大包,背着也是个累赘呀!
和那普利策不同,这里的商店大气的多。一家商店虽然难以吃下蛮思的货,但几家联合却也足够了。而他们也算够识相,也没兴起那强抢之心。开玩笑,一个敢拿出好几张八级的、十几张七级的、数十张六级的兽皮,这样的人是好惹的吗?
就这样,蛮思就多了几十万的收入。要是全部换成金币的话,就是蛮思力大也是招架不住的;好在有卡在,那就方便多了。正所谓:一卡在身,天下通行!
当然,这么一大批东西的出现,也的确给小城的人们带来好大的震动。这是什么概念呀?那起码也是一个圣级强者呀!这样的人可是各国都争相抢用的啊!不可否认,小镇上也来过一些强者,但次数可是少之又少的,上一次应该还是十几年前吧?
于是人们疯狂了,纷纷涌进蛮思所在的旅店,想要看看这一位绝世强者的面容。修炼者们更是激动,要知道修炼这种事可是极其艰苦的。一要天资,没有天资的人很难有大的成就;二要勤奋,不勤奋的话,就是再好的天资也是白搭;其它吗,例如有个好师傅,那样可以少奋斗许多年呀!
凡俗的人想要瞻仰这一位强者,好增加以后吹牛的资本;修者们则抱着侥幸的态度,要是被看上的话,再蒙的他传授几手,那这一辈子就受用不尽了。
于是,那原本已经很热闹的客店,更加拥挤了。老板也是无奈,只得悻悻地窝在一旁。而蛮思呢,则是早就见机走掉了,他的旅行大计怎么能因为这样儿耽误了呢?
留给小镇人的就只有无限的议论。
“听说了吗?那可是剑圣级别的强人哪!要知道……”
“切!谁不知道呀?要是能得他老人家……”
“呃,兄弟。听说那是个年轻人呀。”
“真是没见识!哪个强者不是都能够鹤发童颜哪?我就听说,咱们国家的剑神可是个青年模样呀!”
“说什么呢?我可是和大人他一起喝过酒呢……”
“当时他就住在我隔壁,每天晚上,我都……”
“哈哈……你们想剑圣都想疯了吧?哈哈……”
肯迪斯大公很不错,他的各项措施政策,都让领民们获益匪浅。他的领地的人,可说在整个大陆上来说,生活也能算得上好的。治安很好,赋税很低,生活富裕……一个三行省的领地,基本上拥有超越伊利公国的人口。
当然,人们生活好了,也会回报于领主,于是肯迪斯大公就成了最受拥护的大公之一。有民众称他为万家生佛,甚至有人认为他更适合做皇帝。当然这一些都是在私下里一轮的,明着说的话早就被砍头了。
蛮思在大公的领地上走了很久,发现了这里确实很好。没有衣不蔽体的乞丐,没有横行暴敛的恶霸,没有妻离子散的家庭,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