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公拥有三个行省,兰斯、姆基和格莱。其中格莱临近狂暴星海,莫西干河的出海口。其中最著名的则是大奴湖,一个极其接近大海的湖泊;以及其行政首府里斯本,波旁少有的几个大城市之一。
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大奴湖竟然也有个喇叭口,甚至于也同样拥有大潮。这也不得不让蛮思想起了,前世的那一个西湖。他虽然也是没有去过,但其传说也是听得多了:断桥、雷锋塔、东坡堤、湖心亭……
巧合的是,那观潮的日子竟也快到了。路程并不遥远,对于一个立志游历的人,这样的奇景是不容错过的。为此,他甚至不得不加快脚步了,他可不想在一个地方呆个一年半载的。
自然,紧赶几步,终于在大潮的前五天到达了里斯本。里斯本位于大奴湖东畔,莫西干河两岸。乃是波旁河运和近海航运的主要枢纽,拥有近两百万的人口,极是繁华。
这里已经是波旁的内地了,很少有战乱。而这大城的一大特色就是,没有城墙。这在整个锡兰大陆都是不多见的。要知道整个大陆的城市,要么处于要塞需要防御敌对势力,要么附近魔兽横行需要抵挡,少有这么开阔的。
当然来往的大道上,必要的关卡还是要有的,税收可是一笔大收入。于是就有了类似于凯旋门这样的建筑,当然是没有这一世的凯旋门那么雄伟的,但也不失为一道好的景观。
城市的设计者显然是很有才能的,商业区、居民区(贵族与平民、贫民是有区划的)、市政中心等,都分布的仅仅有条。街道很是宽敞,几条主街道甚至可以并行十六辆马车;甚至还考虑到了排水系统,几条地下暗道直接把废水引到下游的莫西干河里(也是幸好这个世界没有化学污染)。
然而令蛮思吃惊的是,竟然已经出现了卫星城。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在城周围有人有先见之明的建起了庄园,当然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家。人以类聚,慢慢的,一家家的庄园连成一片,也就形成了几个十分现代化的卫星城。
这里很显然很繁荣,车水马龙不足以表现其繁忙;这里很自由,从每个人身上你都能看出一份悠闲。这不仅让蛮思想起以前读过的一首词“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这里是西方,除去建筑风格迥异,竟是给人一种江南水乡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不错,很叫蛮思喜欢。于是在蛮思的心里,又多了一个适宜定居的地方。哎,不能这样啊!要是见一个地方喜欢一个地方,那么也就会失去继续前行的动力,这样着实不好啊!。“嗯,下一站还有更好的!”蛮思在心底提醒自己。
曲普斯酒楼,是整个里斯本都叫得上名的酒店。酒店的老板据说与行省的领主关系匪浅,甚至有人说这本来就是领主大人经营的。但是帝国官员禁止经商,这是整个波旁甚至全大陆都有的规矩,所以这样的小道消息传了许久但却也只是增添一点谈资而已。没有哪个平民百姓会吃饱了撑的,到处嚷嚷官员不能经商什么的。
蛮思喜欢这里的服务。阔气但不浮华的建筑,清秀的门侍,漂亮的大堂服务小姐。进门就先生先生的叫着,让人很是舒服。这不禁让蛮思想到了前世的那些所谓的星级酒店,那里的服务也许也是不及这里的。当然,有一点是两个世界都通用的,你要有钱!
蛮思进门就甩给门童两个金币,这样的人肯定是有钱的主。两个金币呀,那可是一两个月的薪水了。这样的人应该好好的伺候着,小费绝对不会少的。
也不是蛮思奢侈,但钱这种东西,来得太容易也就真的成了纸了(这世界好像还没有纸币)。再说慢死也不打算做什么救世主,拉个帮结个伙啥的,他只想好好的享受着一种生活。钱嘛,千金散尽还复来嘛!身负百十万的身家,虽说在整个大陆来说也就算得上小富之人,但却也不能吝啬不是?
大奴湖有一种特产,冷虾。这是一种半魔兽,也就是说介于一般动物和一阶魔兽之间的生物。它的特色就在于,肉味鲜美,还有提神醒脑的功效。甚至在一些稀奇古怪的偏方里,它还对男人的某些功能有好处。
魔兽是可怕的,哪怕仅仅只是一阶的。所以这种冷虾也不好捉,通常都是一些大家族或权势人家垄断的。就因为如此,其价格也是不便宜的,有一银一虾之说。也就是说,一个银币(够一个普通家庭一月的伙食费用)也就能够买一只虾。
普通人家是绝对消费不起的,甚至想自己偷偷钓几只尝鲜也是不可能的,政府早就规定这是属于贵族的产业。
蛮思并不穷,所以他能消费。点了一盘子虾,花了他十几个金币。仅仅是用清油过一下,然后就拿来蘸酱吃,味道却是是鲜美。好像以前的那一世也有这么吃的,不知是否是哪位穿越的前辈带过来的?
酒是香浓的果酒,有点像葡萄酒,但要甘醇得多。红彤彤的酒,鲜美的冷虾,还有一盘熟透的牛肉,一碟盐水花生,这就是蛮思的午餐,百十个金币的午餐。
两个个明显是流浪艺人的落魄汉子,就在饭店的门口左侧不远摆弄了起来。一个看起来像个音乐家,此刻正很用心的弹奏着自己的摩尔琴(类似于吉他的乐器),一边低吟着有些忧伤的旋律;另一个看样子是个画家,捧着一本有些泛黄的本子,用一只粗制的炭笔静静的在画着。他们都很投入,似乎对外界都失去了感知。摆在前面的破旧帽子里躺着几个旧的铜币,那是他们的酬劳。一群四五岁的孩子,围着他们唱着闹着。
蛮思静静的看着,他无意去改变什么,对于一个看客来说,没有什么是真正重要的。但他也不禁黯然,这样的人他以前也是见过的,都是为了活着呀!坐了一回,他决定出去走走,毕竟这是他遇见的第一个大城市。
走出了几步,想了想,又摸出了两枚银币,轻轻的放入了那顶破旧的帽子里。艺术是值得尊敬的,这是他给自己的理由。
说句实在话,来到这个城市,他确实不知该从哪里逛起。不过,首先应该是先做套衣服吧!
这样的城市,服装店自然是不少,甚至于还有那遥远的天青帝国的样式。那和唐装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了,蛮思决定定做的就是这样的,一次三套。贵是一定的,三套衣服,花了几千金币。要是在前世,蛮思也会感叹自己简直是个败家子呀!
吃也是蛮思的一大乐趣。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基本上吃遍了城里有名的小吃。当然,同样享受的,还有那只毛茸茸的小白。
三天了,蛮思到了这里已经三天了。还有一天就可以去观潮了,错过了这次,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来了。而蛮思也打算好了,观完大潮就出发,向下一个地方挺进。
蛮思在静静的想着事情。“笃笃笃”,这么晚了谁还有事?其实也不算很晚,只是蛮思越来越爱早睡了。
“蛮思先生,不好意思打扰你。有位先生找您?”这是酒店的侍应,在蛮思的数个金币攻势下,对蛮思加倍热情。
“找我?”蛮思也觉奇怪,他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半年了,但认识的人确实不多,会是谁呢?
“麻烦你叫他进来吧。”虽然不知道是谁,但也不好意思叫别人就等呀。
“哦,好的。”说完恭敬的退出去了。
接着,便见一个健硕的老人走了进来。灰白的头发,脸上有些许皱纹,但一双眼睛很有神。
“请问,您就是蛮思先生吗?”态度很好。
“嗯,我就是。不知……”不明白对方的来意,干脆就让对方自己说。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约翰,约翰帕金森,是肯迪斯大公的幕僚。这次冒昧前来,是想请蛮思先生赴宴的。大公问得有一勇士消除数量庞大的魔兽魂骨和皮子,想和先生结交一番。”说完递上来一张大红的请帖。
“肯迪斯?大公?赴宴?结交?”自己好像并没有多大的能耐,能劳得动一方诸侯的请贴吧?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