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时间从来容不得他,包厢的门渐渐被敲响,金澍慌忙起身,看到在服务员的邀请下一一走进来的,多年不见的队友们。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
十年,足够他金澍越来越红,也够他找回应枫,再够他们俩轰轰烈烈那么一场。
却也够他从前的队友们毕业工作、结婚生子、发福变胖。
往年都是瘦高杆,此时却已有两人变胖了。
也不知是谁先“哈哈”笑了声,说:“金老弟,多年不见,你这真人是越发帅了啊!”
立刻有人附和:“没错,比电视上还帅呢!”
“我们就不行了,都变胖喽!”
话匣子一开,顿时一切又变得自然起来,大家围成一圈,五个人开始吃吃喝喝。也仿佛并没有什么隔阂,大家聊聊目前的工作,再回忆当年,不知不觉全都喝多了,有人调侃道:“我们这就是平凡人的日子,成天愁涨薪,愁跟老婆吵架,愁老婆跟老妈吵架,哎哟还得被上司骂,不能跟大明星比。”
金澍也喝了酒,听到这话,不觉就笑:“我前些日子难道就好过了?都被骂成什么样了?”
“嘿!”一人一拍桌子,“这事忘了说了,没想到啊,金大明星,这么多年过去,你老婆,到底是你老婆了啊!”
他这么一说,另有人附和:“可不是!你那天开什么记者会,我特地听了,真是听得都震惊了!”
“你们俩这是什么爱情啊!”
“你今天怎么不把你老婆带来?”
“你老婆那时候啊……”又有人抽烟,眯眼开始忆往昔。
“金澍!”
有人叫他,声音刻意压低,还有难掩的兴奋。金澍回头,是他们的贝斯手。他上前来揽住金澍的脖子,小声道:“你老婆又来了!”
金澍有些不自在,正经道:“别乱说,而且人家是男生。”
“嗨,咱们队里,小乐不也正跟隔壁学校那个男孩子打得火热么,装什么呀你。”
“他是他,我是我。”
“啧,你又跟哥哥我装,有本事人家给你送吃的,你别吃啊!”
金澍闭嘴。
是啊,有本事他别吃啊。
金澍索性放下吉他,他起身,走出舞台旁的简陋后台,果然看到临时搭建出来的纸墙后,他的“老婆”背对他站在那里。
金澍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几乎每天都要抽空来。
原本只是悄悄站在下面听他们唱歌,被他发现他们的排练场所后,他开始悄悄听他们练歌。他们的乐队,在学校里面粉丝还是挺多的,每天也有很多人来看他们练歌。但是几乎每场都不落,以及连广场这儿的表演都追过来的,只有他一个人。
时间久了,队友们都已认识他。
这人每次过来,只盯着他一个人看,眼神都不知道装一装。队友们都说他喜欢自己,金澍不太懂“喜欢”,按理来说,真有人成天这么跟着自己,该厌烦才是。
可他不觉得烦。
尤其上次两人在学校说过一次话后,他又开始偷偷给自己送吃的。他们的乐器都用包装着,他每次把吃的放到那些包里。他甚至连着队友的食物一起送,队友们吃着他送来的东西,更喜欢称他是自己的“老婆”。
金澍其实才十六岁呢,但是长得高高大大,不像十六岁的男孩子,看起来约莫大学生。
他觉得自己应该很反感才是,但也不反感。
甚至偶尔有一天,那人如果不来,他反而会不适应。
金澍走到他身后,跟他打招呼:“你来了。”
他似乎是要把食物往他们包里放的,听到这话,立刻直起身子。并转身,怀中抱着他的书包,拼命眨眼睛,勉强说出话:“我,我就是路过……”
金澍心想,有这样的路过吗?天天站在台下盯着他看,天天在教室外盯着他看,就连去图书馆都跟着,这还叫路过?但他也不揭穿,又道:“今天可能会下大雨。”
他又愣了好一会儿,再问:“啊?”
金澍解释:“今天下大雨,我们的演出暂时取消了。”意指,你别等着了,趁还没下雨,赶紧走吧。
“哦!”
金澍觉得他好像反应有些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