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十足就是我对待他的惯常套路,他顿时信了,停住脚步,把我拉到怀里。
我们俩在暮春时节湿润而柔暖的夜风里相拥默立了一会儿,他轻轻咬着我的耳朵道:“咱们过一阵就结婚吧,好吗?”
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手一抽,顿时推开了他,全然忘了女孩在此时应该做出羞怯的情状:“你居然打算闪婚?”
他不同意这个说法:“我们怎么能是闪婚呢?我等了你这么久,你喜欢我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
我趁着被噎了一下的功夫紧急开动脑筋思考对策,然后发自内心地道:“可我们才在一起没几天啊,结婚什么的,怎么也得先谈个几年恋爱再考虑吧。”
他问我:“难道结了婚就不能继续恋爱?那你觉得要谈多久恋爱才结婚算合适?”
我想了想:“怎么也得谈个十年八年的吧,要不也不知道有没有充分了解完全适应,要是结婚了才发现有什么问题,又得离婚,多麻烦,还掉价。”
他哭笑不得:“大姐,你要谈十年八年恋爱才肯考虑结婚,那就应该初中就跟我在一起嘛,现在才开始十年八年,等考验完了发现不行了,咱俩也都三十多了,这损失的青春找谁要去?”
我又想了想。排除其他因素客观地说,他此言有理。虽说女人离过婚非常掉价,但是熬到三十多岁还没嫁出去也很掉价,根本说不清到底哪个价掉得更大。”
他重新揽住我的肩膀,以刚才的步调慢慢向前走去:“咱们俩配过那么多戏,你知道哪场让我印象最深刻吗?”
我摇摇头。
他说:“美女与野兽。虽然你当初把它抨击得那么狠,可我最近常常觉得我就是那头野兽,在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居然等到了你来爱我,终于不用那么凄惨地死去了。”
我向来都以为我不喜欢的人对我说再夸张的情话都不能让我感动的,比如当初的沈墨就是这样,可那也许是因为他说过的情话份量都还不够吧,现在慕梓的这句话,居然让我打心眼里萌生出了一点点极其类似于感动的情绪。
他又说:“我打算过两年到美国去读个mba,咱们在那之前结婚,然后你跟我一起去,嗯?”
我愣愣地问:“你怎么又打算去美国读mba了?”
他说:“你刚才也听他们说了,我这样从英国读了个本科回来、家里又有点背景的人,别人其实是很看不起的,就算你有真材实料人家也未必认可。我爸总有退下去的一天,我也该为自己好好打算打算了。”
他这段话是我觉得自认识他以来所听他说过的最靠谱的一段话,不由颇为动容,而去美国的可能性一旦突然降临到我头上,我忽然意识到我的确很想去。
作为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我自然对西方法治社会颇有了解,而作为这其中一大代表的美国司法制度更是我专门选修过的一门课的主题。我弟弟的事出了之后,网友们的评论中不乏中外比较,斥责当地的法治落后到无异于不存在,也难免让我在最绝望时生了些无谓的向往与假想——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如果我们现在是在美国……
我的思绪转到这里时,慕梓正好又问了我一遍:“你说好吗?”
于是我不假思索地真诚地脱口而出:“好。”
此时雨季终于走到了尾声,南国穿过暮春迅速向初夏推进,开始一段纯粹的晴天,而当阳光隐没,也还有星月璀璨的夜空,如此花前月下的时节,真正适合经营爱情。
不过对于谈恋爱的人来说,难道细雨蒙蒙就没有别一番风情?就是暴风骤雨,也成全了我和慕梓这一对……在他看来是十足十的佳偶,却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变成怨偶。
省城我之前只小时候来过几次,彼时去的不过是市内几座公园、动物园、以及最高的大厦等地,现在又新辟出了不少可供玩乐旅行的场所,慕梓便带我一一走过。国人旅行往往擦肩而过彼此无视,慕梓却有些西方人的习惯,但也知道与国人打招呼不妥,所以只跟迎面遇上的外宾问声好或搭讪几句。现在国人大多会几句英文,通常老外见我们打招呼也只是礼貌回应一两个套话式的单词,未必多说,但有一次我们遇到一个独自旅行的美国老兵,大约因为寂寞,居然拉住我们聊了很久。老人虽然言辞开朗笑谈爽快,还是让人一听之下便对他内心的孤寂深深了然。他说起曾到什么什么地方旅行,当时是和妻子一起,后来妻子先走了,他便用自己依然健壮的双腿,独自丈量余生。
提及妻子的离世时,他的原话是:ilostmylady。
说这句话时,他脸上的表情,是深深的怀念,并无伤感。
可不知怎的,明明事不关己,我却有些多愁善感,恐怕慕梓也是。和老人告辞别过,他穿过我指间的那只手,默默地紧了又紧。
只是他没说话,我便也无谓去说起什么。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时,我像往常那样,同他道别之后,正欲上楼。
他忽然又把我拉了回去。
我惊疑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