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鹿脸红,但默然不应。
顾清让茫然:“冰冰是谁?”
我说:“不要着急,有缘的话,等我们鹿鹿以后把冰冰娶回来了,你就知道她是谁了。”
“妈妈!”鹿鹿居然娇嗔了。
我立刻投降:“好好好,妈妈不说了。”
我们在外面吃过晚饭,回来时鹿鹿已经很困倦,大概真的是被芊芊追累了,早早便睡着了。我闲着无聊,拉着顾清让一起在他房间里看电影《英国病人》,以报他从前逼着我和他看科学纪录片之仇。整个过程,为了激起他的嫉妒心,我拼命夸两大美男:ralphfiennes和colinfirth。可这货毫无反应,只是在看到fiennes演的almasy和katharine的激情戏时,默默瞄了我一眼,我心跳加速,紧紧用枕头护住前胸。
看完之后,他问我最喜欢哪个部分。
我说:“很多人都觉得almasy和katharine的爱情很感人,我却喜欢hana和kip的爱情。在残酷的战争里,hana失去了男友,又眼睁睁看着她最好的朋友被炸死。她甚至觉得是因为自己,才会连累他们死去。在最痛苦无助的时候,她遇见了kip。我最喜欢的场景,是kip在那间残破的修道院里,系住绳索和hana一起悬浮半空,为她照亮四面壁上的图画。”
顾清让听罢,温柔地抚摸我的头:“我的星星果然是一个艺术家。”
我长舒一口气:“我还怕你觉得我幼稚。”
他笑:“爱情不都是幼稚的么?”
“切,”我撇嘴,“那你呢,你最喜欢电影那部分?”
顾清让沉吟道:“我很久之前看过原着,与电影有所不同。若实在要比较,我倒是更喜欢原着。我在加拿大读书的时候,在一次讲座中见过原作者michaelondaatje。他看起来严肃,实际上却很幽默。”
我歪过头靠在他肩上:“你这么一说,我忽然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他微微点头:“艺术的提升确实需要更开阔的视野。”
我一下子又泄了气:“可是我胆子小。和我姐姐比起来,我永远是循规蹈矩的那一个。也只有十几岁,可她好像什么都不怕,一味地冒险,挑战。。。。。。不过,我始终想不通,是什么样的人,能让她心甘情愿为他下生孩子。”
“她在你面前没有提过那个人么?”
“没有,”我笑起来,“不过看鹿鹿的遗传,那个人大概是个帅哥,智商也不差。哈,说不定,比你好多了。”
顾清让拧起眉,忽然一下子翻身将我压在身下:“那我们就来生一个孩子,看看究竟是他好还是我好。”
我用双手努力撑开一点距离,笑骂道:“你的吃醋点也太奇怪了吧!这有什么好比的?”
他那浅褐眸色在靠近时更加明显,像雨过天晴后的漂亮琥珀,让人移不开视线。
“嫁给我好不好?”他的口吻庄重却掺和了一丝羞涩。
我心如鹿撞。这是求婚?
但是,我侧首看了一眼长身镜,他在上,我在下。
嗯,这种求婚体位会不会羞耻了一点?
人家求婚都是单膝跪地,要么也有浪漫的玫瑰、烛光和戒指,而我和顾清让,走的是什么路线?
顾清让凝视着我,我看得出他因为我长久的沉默而开始紧张。
我闭上眼睛,主动抬头吻了他,然后慢慢睁开眼。
现在顾清让和我都面红耳赤,他是紧张加充血,我是纯紧张。
“你答应了,星星?”
我清了清嗓子:“你的求婚方式很奇葩,但鉴于我们的相遇本身就很奇葩。。。。。。。所以,好吧,我愿意。”
顾清让停顿一秒,仿佛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然后忽然翻身下了床,走了出去。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手上拿着两枚一大一小戒指,自己戴了大的,把小的套在我的手上。
我仔细一看,这枚戒指中间是两只手捧护着心形的蓝色钻石,心上戴着皇冠。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claddaghring,爱尔兰传统婚戒,象征着爱情,友谊和忠贞。
是顾清让委托他在爱尔兰的朋友寄买回来的。
顾清让在我左手无名指戴上戒指的时候,将那心朝内,意为已结良缘。
“你现在可以叫我老公了,星星。”他说。
我笑着转过头:“不要,好别扭。”
他皱起眉,煞有其事的模样:“如果你觉得‘老公’别扭,那就叫‘相公’好了,‘官人’和‘夫君’也不错。”
我彻底笑翻:“你以为拍白娘子传奇啊!奇怪了,你明明在国外长大,哪学来的这些复古的名词?”
他故作深思了一番,道:“既然你不喜欢复古,那就用darling,honey,baby这些怎么样?”
“no!no!”我拼命摇头。
我们对彼此称呼的争论最终没有结果。
依旧是,我开心的时候叫他“清让”,生气时没大没小地喊他“顾清让”。
而他,不论柔情还是愠怒,无论人前人后,都一心一意叫我“星星。”
仿佛,那是一种的宣告:
你是我永恒的星星,我此生唯你所顾。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完结啦,因为起承转合都具备了。整部小说灵感起源于现任法国总统的风流韵事,原本想以娱乐自己为本,用逗比胡来的文风写的,但渐渐偏离了。我写小说一向很慢,再加上这中间恰巧是学业最繁忙的时候。很多时候有放弃的念头,失去对文字的感觉,没有耐心。因为一边发一边写,很多设定就不想修改,也造成bug和很多生硬的地方。对人物的内心刻画也是我的软肋。还是把它写完了。自己来看的话,这算是最差的一篇,甚至比不过幼稚时写的《浅野如溪》。但我还是会继续写番外,关于鹿鹿的亲生父亲之类的,总之,把该补充的细节补完。我也不会停止写作。(发现自己架空设定写得更顺手。)希望看到评论,不然真滴好寂寞惹。
、番外蔺炎
他背着她送给他的吉他,缓缓从taxi走下来。
清晨静谧,三月的薄雾朦胧,四周绿树成荫,草叶上露水的光芒细碎。远远望去,一栋栋别墅相隔这很大的距离,形状美好的屋顶在稍淡的雾色里渐渐显现,恍若移动的仙境。
他在来之前特地问过美国的朋友,得知california的glendale是地中海气候,全年冷暖差异巨大,八月炙热如火盆,二月则寒冷刺骨。他心想,她选择了这样的地方居住,倒是很符合她那敢爱敢恨的性子。
他的朋友问他,为何还要寻到这里?
他说,我只是想看一看,她曾经住过的地方。
朋友叹惋,她住过的地方,也许早就转手卖给别人了。人已不在,你去了又如何。
他摇头,我不知道。
朋友直言道,即便是你先前年少负她,心中有愧,可你努力挽回过。到了这个地步,你也该放过你自己了。
他微笑,不是有愧,是爱,我还爱她。
他遇见她的时候,是在人声熙攘的后台。
他和他的乐队刚刚表演完,回到后台收拾东西。他晚上连唱了三首,嗓子火烧火燎,四处找水。终于找到一瓶水时,他看见一个女孩,短发,戴着大红绒帽,黑色连身裙,弓着背坐在旁边一个简易的小凳子上抽烟。她的动作并不熟练,吸的时候秀美紧蹙,却用力过猛,来不及吐纳便呛了起来。呛的时候,整个人摇摇晃晃,像个被风刮动的单薄人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