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敢把主角写成胸无大志的人,或许我们敢把主角写成混混痞子,或许我们敢把主角写成一个优柔寡断的人。
但是!
谁敢把主角写成迂腐的书呆子?
谁敢把主角写成又丑又拙的人?
谁感把主角写成一个智商低于常人,一套武功怎么学都学不好的人?
金庸就敢!
不论我们敢写的不敢写的,金庸全都敢写!不论我们想到的没想到的,金庸全都写出来了!
不是马后炮,当金庸的小说最先在报纸上连载的时候,事先没有人知道书呆子段誉会不会受欢迎,又丑又拙的虚竹会不会受欢迎,笨得令人发指的郭靖会不会受欢迎。
真的没有人知道。
但金庸就敢写!
这份勇气,这份才情,这份胆略,注定了他的成功!
仔细地想想,我们就会发现在金庸笔下,不但人物无一雷同,就连这些人物身上发生的故事都无一雷同。
郭靖的侠之大者,杨过的至情至性,张无忌的柔肠仁心,他们的人和他们的故事都个性鲜明,那些故事全都极为匹配、极为和谐地突出了人物的性情,以及小说的主题,郭靖在华筝和黄蓉之间的抉择,杨过爱上他师傅小龙女,张无忌把江山让给朱元璋,全都那么鲜明,好像这些人必然会做这些事,而且只有这些人才会做这些事,甚至除了这些人,没有其它人会做这样的事。
金庸那些故事未必全都很激动人心,未必全都辉煌灿烂,对比起黄易书中的很多情节,那些故事其实并不全都去到令天地变色的地步,但就是让人忘不了。就像黄易的《破碎虚空》,这本书里几乎每一章都是高潮,每一章都精彩绚烂,但老实说,我已经不大记得清楚里面究竟都打了些什么架,反而像令狐冲在梅庄里的琴棋书画四战,虽然激动人心的程度不如传鹰的每一战,但却脍炙人口,令人难以忘怀。
可见,一场战斗是否令人难忘,不在于它有多汹涌澎湃,而在于特色。
有别于其它任何一场战斗的特色。
人的特色,故事的特色,决定了一本书能让读者记住多长时间。
我在第四卷与狼共舞里,就想写一点特色的东西,但怎么看怎么肤浅,还是不如人意。
石钰和拓跋狼都算是有特色的人,但遗憾的是我笔力还很差,将他们写得太浅薄了,好像只有一层皮,里面的肉、骨、筋、内脏都不全似的。
很遗憾啊。
第五卷现在还在写,我也在尝试一些新的理念,但还是感觉每一次的尝试都很艰难,好像自己就技止于此,写不出新的东西来了。
但我还是想试,哪怕只是一点点,一点点很微不足道的东西。
只要它是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