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16
转眼一个月就这样过去,谢了暮春的榴花,盛了浓夏的蘩荫,梧桐叶茂,正是桐柏山的最好时节,金凌跳上马前,恋恋不舍地看了眼小镇的深处,不由道:“这地方当真凉爽,可惜不能再住两天。”
“啧,真把你给玩疯了,等你回了金麟台看书房积了多少折子,你就不这么说了。”江澄冷笑一声,毫不留情地泼自己外甥一把冷水。
金凌不满地唤了声舅舅,直道您老人家就不能少说两句。
江澄悠悠地用一句“不能”堵了回去,他正倚门而立,闲闲地看柳清歌将自己的行李一件一件搬进马车,他这一月虽没能把失眠的毛病养好,休养了足月,身上倒也比之前爽利许多,三餐在金凌的督促下按时吃,身上脸上总是有了些肉,他本就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质,此时衣着整齐,泼墨般的黑发高高束起,整个人看起来更添几分威严,金凌见状,甚是满意地点点头,道也和他不计较。
江澄对凌云县倒没有像金凌那般不舍,一来是他不同于金凌,未曾与何人定情此地,自然无甚感触,二来他归心似箭,正值莲花花期,整个云梦满城飘香,迫不及待想带柳清歌瞧瞧。
说起柳清歌,他昨夜方同柳清歌说好,日后在江家,以宗主和客卿相待,柳清歌只需助他在早晨指导弟子训练便可,江澄每月给柳清歌份银五两,其中三两放在江澄这儿当是还欠他的钱,只有二两供他平日的衣食所需。
江澄道:“如此算来,你只需在莲花坞待两年零四个月,等你还罢了欠我的银钱,去寻苍穹山也好,自立门户也好,亦或是留在江家,一切都依你所愿,如何?”
柳清歌自然说好。
江澄说,既如此,我便把你当给我的玉佩还你,到底是你家人给你的信物,总戴在我身上不合适。
柳清歌看江澄一撩袍子,要解腰带上带着的玉佩,顿了一顿,抬手阻止道:“不必,你带着就挺好。”
江澄道:“哎,你别和我客气,我信你为人,还给你也不怕你跑路。”
柳清歌方收回了玉佩,将之系在腰上,正色道:“你信我,得此一言,我死而无憾。”
既要回莲花坞,江澄这次打定了主意绝不像个姑娘一样骑马车了,前些日子他和柳清歌去了马市,买回了两匹良驹。
那马市的商贩说,这两匹马是双胞胎,从生下来就在一块,兄弟俩从未分离过,彼此感情深厚,一只不见了另一只连草都吃不下,要买就买一对,不单卖。
江澄掀了掀眉,骑上一匹溜了一圈,倒是很趁手,于是将两匹统统买下,送了一只给柳清歌,嘴上却说,这虽不是甚么名贵品种,但凌云和云梦倒也不算很远,将就将就也能骑,等回了云梦,我家马舍养的马个个日行千里,看上哪匹了随你挑选。
柳清歌很不解,他们修仙世家出门都御剑,养那么多马作甚。
江澄勾唇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我江家育良种马自有一手,俗世人想求得一匹须下重金,光是卖马每年都是一笔不小的进账,更何况到底还未能名列仙班,江氏家大业大,总免不了和官府打交道,我年年献马给朝廷,亦能给自己免去不少麻烦。”
柳清歌似有所悟:“原是如此,受教了。”
既买了马,两人免不了又比试了一圈,最后仍是柳清歌险胜江澄半尺,江澄不服,拉着柳清歌一圈一圈地比,直到最后日薄西山,二人战了个平手方才罢休。
两人赛完了马,才发现已经出了凌云县的地界,也不知跑到了哪个县去,江澄出了一身的汗,热得脸上红通通的。偏头看柳清歌,额上连沁出的汗珠都没有,一句“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的诗句忽然从脑海飘过,江澄压下心头的异样,笑道:“若不是我的马跑不动了,今日定不会就这么便宜你了。”
柳清歌亦是争强好胜之人,他道:“如有下次,也必奉陪到底”
是夜,夜凉如水,风过良宵,走在乡道上倒是很舒服,索性也没旁的事,两人决定牵着疲惫不堪的马就这样慢慢走回去,只苦了金凌还在客栈等他们回来一起用膳。江澄嘴里断断续续哼唱着《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